菏泽市局“四项措施”强力推动商贸服务业企业纳统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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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全市商贸领域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纳统工作,确保应纳尽纳和应统尽统,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菏泽市统计局采取“四项措施”强力推动全市商贸服务业企业纳统工作。 一、精心设计、周密部署 精心设计商贸服务业企业基础信息库、种子和准四上企业库、纳统任务清单,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商贸服务业企业纳统工作的通知》,构建“三库两单一机制”纳统工作体系,高规格周密部署全市加油站、物业公司、房产中介等商贸服务业重点领域纳统工作。 二、明确分工、压实责任 以市政府文件方式规定了市直有关部门、县级政府以及县直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分工。要求市直各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县区商贸服务业企业纳统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各县区政府要压实主体责任,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相关部门认领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由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统计、商务、住建、税务等相关部门参加,定期召开纳统工作联席会议,共同研究企业纳统工作,研究解决纳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认真审核、确保质量 依据名录库数据、税务数据、主管部门数据以及近三年纳统数据对商贸服务业企业清查筛选结果和纳统任务进行认真分析评估,确保符合实际。清查底册、种子和准四上企业、纳统任务清单等三张表格,经分管县区长签字后上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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