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省局动态
省统计局2021年第3统计督察组向德州反馈统计督察意见

发布日期:2022-05-24 09:00:3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执法监督局 字体:[ ]

根据统计督察工作安排,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山东省统计局于2022年5月13日以视频会议形式向德州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省统计局2021年第3统计督察组组长,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陆万明主持会议并通报督察意见,德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宿胜参加会议并发表意见。第3统计督察组副组长,省统计局总经济师、一级高级主管宫照华和有关负责同志,德州市直有关部门及延伸督察地区负责同志、统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根据山东省2021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经省委、省政府授权,省统计局于2021年11月对德州市开展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专项督察。

督察认为,近年来,德州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深化统计改革,确立“大统计”机制,培育基层统计人才,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较好地发挥了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督察发现,德州市统计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及时深入,贯彻落实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有差距。二是统计人员力量与工作任务不匹配,统计法治宣传不够有力,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机制不健全,执行统计规章制度不严格。三是相关部门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不及时,对统计违法企业处罚力度偏轻,典型案例通报学习不到位。四是个别企业存在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问题。督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已移交德州市委、市政府。

督察组向德州市委、市政府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对中央有关文件再学习、再深化,抓好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统计监督作用。二是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加强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加强统计法律宣传教育。三是压紧压实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支持督促统计机构加大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四是认真做好统计督察中发现的统计违法问题的查处,有关整改情况在3个月内向省统计局反馈。

宿胜代表德州市委、市政府向省统计局和督察组对德州的指导表示感谢。他表示,督察组反馈的统计督察意见,肯定了德州统计工作成效,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具有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的整改意见,既是一次把脉问诊和科学指导,也是一次全面督促和有力鞭策。德州市委、市政府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全面认领。他强调,下一步德州市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省统计督察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切实增强统计工作科学性、严肃性、权威性,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有力的举措推动督察整改落实到位。坚持问题导向,对照督察整改反馈意见,制定问题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完善长效机制,真正抓出成效。进一步完善统计调查体系,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切实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数据发布解读、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和统计分析研究,为更好服务决策、推动德州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统计保障。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