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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统计局、体育局联合印发《滨州市体育产业统计工作提升方案》

发布日期:2022-08-02 09:07:2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滨州市统计局 字体:[ ]

 

近日,为大力实施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突破行动,构建全面及时、科学规范的现代体育产业统计体系,根据《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质量升规纳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滨政办字〔2022〕3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加强体育产业统计工作实际,市统计局、体育局联合印发《滨州市体育产业统计工作提升方案》。

方案要求,由滨州市体育局和滨州市统计局共同成立滨州市体育产业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摸清全市体育产业从业单位底数、掌握体育产业工作情况,全力推进体育产业“四上”企业培育纳统工作,建立“一体系、五库、一机制”,即建立部门间名录信息及数据共享,健全体育产业统计工作体系;建立滨州市体育企业名录库、重点体育企业库、体育产业“四上”企业、“准四上”企业、“种子”企业名录库,做好体育产业高新技术、专精特新、“瞪羚”“单项冠军”等类型企业标记;建立分类培育服务机制,加强对在库重点体育企业、体育产业“四上”企业、“准四上”企业、“种子”企业的扶持培育和动态监测,确保全市体育行业“规上”单位“应统尽统,颗粒归仓”。

方案指出,市体育局具体负责对接上级单位、沟通协调统筹调度区县体育部门工作;制定体育产业统计调查工作方案、协调落实专项经费,组织实施全市体育产业统计和核算工作;做好体育统计日常宣传、体育产业名录库的更新完善工作;向上级决策机构提供准确、详实的体育产业发展情况。市统计局协助市体育局建立健全体育产业统计调查工作方案,统计部门与体育部门共享全市统计名录库中涉及体育及相关产业的信息资料和相关数据,以及全市体育产业总产出、增加值等数据,指导和协调区县统计部门与区县体育部门之间可共享数据的共享共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大数据局按照《国家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9)》,配合提供本系统或本单位业务范围内掌握的从事体育相关工作的市场主体单位基本信息,配合核对、校准相关数据,确保全市体育产业从业单位信息应统尽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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