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人居环境日益改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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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认真贯彻落实“房住不炒”的调控主基调,积极完善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长效机制,支持合理自住和改善性需求,扩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和消费,适度扩大在普通商品房项目中配建保障房规模。坚持分类指导、因城施策,房地产开发规模不断扩大,商品房居住属性进一步提升,开发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一、建设规模逐步扩大,住有所居稳步实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不断加强和改进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把握商品住房供应节奏,形成了多层次、多类型的市场供给。 商品房施工规模稳步扩大。2013—2021年间,全省商品房施工面积59.3亿平方米,居全国第2位。建设规模稳步扩大,2017年商品房施工面积突破6亿平方米,达到6.4亿平方米;2019年突破7亿平方米,2021年突破8亿平方米,达到8.3亿平方米,占全国比重从2012年7.5%提升到8.5%。 新开工面积较快增长。2013—2021年间,全省商品房新开工面积14.7亿平方米。其中,2021年达到1.7亿平方米,比2012年增长19.2%。建设规模扩大的同时,供给质量不断提升,并向住宅领域倾斜,2021年,住宅新开工面积占全部新开工面积的比重达到75.4%。面向不同群体的高中低档住宅、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各类供应模式有效地满足了不同人群的刚性需求和改善型需求。 二、开发投资稳步增长,供给结构不断优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稳步增长,结构进一步优化,核心引领作用突出。2013—2021年间,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完成65553.4亿元。其中,2021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9819.7亿元,居全国第4位,较2012年增长108.6%,年均增长8.5%。 从结构上看,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逐渐形成了以住宅为主,商务为辅的合理格局。2021年,全省住宅投资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由2012年的73.8%提高到78.4%。商业营业用房、办公楼分别占7.3%和4.2%,与城市发展、市场需求相适应。 从项目体量看,在开发投资结构优化的同时,房地产开发单个项目不断扩大。2021年规划建筑面积超过20万平方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2087个,规划建筑面积达77567.1万平方米,占全部规划建筑面积的55.9%;计划总投资超过10亿元的在建项目2177个,计划总投资达43950.9亿元,占全部项目计划总投资的63.5%。 从区域发展看,2021年,全省16个市中,济南、青岛、烟台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省比重达到48.0%,有9个市房地产投资增速超过全省平均水平,随着市政、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完善,形成了以济、青、烟三核为引领,各市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 三、行业实力继续壮大,开发水平不断提升 随着房地产市场逐步趋于成熟,开发企业各项技术、管理等水平不断提高,山东房地产开发队伍逐渐壮大,实力日益增强。 行业规模不断扩大,房地产企业数量增长较快。2021年,全省在库房地产开发法人单位达到7768家。 企业实力明显增强,品牌房企贡献日益突出。2021年全省有9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产超过100亿元,销售额前十名的企业,有七家为国内知名房企,品牌房企市场占有份额越来越高。 开发水平明显提升。近年来,全省有3个项目成为全国百年住宅试点项目,8个项目获得国家康居示范工程;25个项目通过住宅性能评定终审,其中获得3A级住宅性能评定项目10个;51个项目获得广厦奖候选项目标识,43个项目获得广厦奖,数量均居全国首位。 四、销售市场较为理性,房价未现大起大落 全省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不动摇,积极探索建立房地产风险防控机制,销售市场保持平稳理性。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10.8亿平方米。其中,2021年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1.4亿平方米,比2012年增长65.3%,分区域看,2021年销售面积过千万平方米的市有6个,分别为济南(1548.2万平方米)、青岛(1644.5万平方米)、烟台(1056.2万平方米)、潍坊(1595.7万平方米)、济宁(1230.8万平方米)、临沂(1622.8万平方米),较2012年增加了6个。 全省坚持多策并举遏制房价过快上涨趋势,稳房价、稳预期取得显著成效。从商品住宅价格指数看,2015—2021年,全省4个重点监测城市济南、青岛、烟台、济宁新建住宅价格年均分别上涨6.6%、7.1%、7.5%、8.1%,在全国70个监测城市中处于较为平稳水平。 五、供需重心倾向改善,居住品质升级明显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房地产供需结构不断优化,重心向住宅领域和改善型需求倾斜,住宅建设规模连年增加,住宅品质明显提升,满足了居民日益增长的住房品质需求。 从投资结构看,2021年,以改善型需求为主的90平方米以上中大户型住宅投资7038.6亿元,占住宅投资的比重为91.5%,其中,144平方米以上大户型住宅投资1804.5亿元,占住宅投资的比重为23.5%。 从销售结构看,2021年,住宅销售面积达到12632.0万平方米,占商品房销售面积的88.5%。其中90平方米以上中大户型住宅销售面积11878.1万平方米,占住宅销售面积的达到94.3%,居住品质升级需求逐步得到实现。 从建设规模看,2013—2021年,全省累计竣工商品房面积81647.6万平方米,2021年达到11373.7万平方米。房屋供给不断增加,极大地提升了居民的居住水平,城乡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截至2021年底,全省人均住房面积达到41.3平方米,群众居住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在住房面积增加的同时质量也有很大提高,众多功能齐备、配套完善、环境幽雅的住宅小区相继建成,居住品质得到了有效改善。 六、安居保障成效显著,宜居水平不断提升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在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同时,着力完善住房供给和保障体系,大力开展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建设,努力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全省累计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373万套(户),棚改规模总量居全国首位,共完成投资5000余亿元,800余万棚户区群众“出棚进楼”“出村进居”,2015—2018年,连续四年棚户区改造规模居全国首位。 在全国率先全面启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各地以2000年前建成的住宅小区为重点,改造水电气暖等基础设施,完善社区和物业用房、无障碍设施等,发展养老、托幼、医疗等服务。截至2021年底,全省累计开工改造老旧小区9807个,惠及居民332.39万户,总量居全国首位。 住房保障量大面广,基本住房需求得到更好满足。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已开工公共租赁住房9.7万套,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29.1万户次。截至2020年9月底,全省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已分配入住19万套,分配率达96%。“十四五”期间,全省计划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5万套(间),其中2021年,已完成开工7.5万套。 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导向,加快城市更新,更加注重提升城镇发展智慧化、绿色化、均衡化、双向化水平。2021年,全省建设1200个智慧社区,打造2000个惠民应用场景。新改建城市道路1200公里,新建城市绿道500公里以上,新增绿色建筑1亿平方米,人民群众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宜居水平进一步提升。 七、发展贡献日益提升,产业带动作用增强 房地产业产业链长、关联度高,涉及到制造业中钢铁、水泥等数十个相关行业和服务业中众多行业的发展,其乘数效应惠及上下游诸多产业和相关行业,能够直接或间接引导和影响经济的增长速度和运行质量。 对相关产业的发展带动明显。带动了建筑业的发展。房地产业市场的蓬勃发展,为建筑业带来了发展机遇。全省建筑业总产值由2012年7281.3亿元增长为2021年16412.0亿元,年均增长9.5%。具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有工作量建筑业企业达到9297家,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652家。带动了建材工业及装饰装修业的发展。房地产业的发展,加大了水泥、钢材、砖瓦沙石等建筑材料的需求。2021年,全省钢材产量10667.6万吨,水泥产量16444.7万吨,分别比2012年增加2850.6万吨和1058.7万吨。同时,随着房地产业的蓬勃发展,商业、娱乐、餐饮等场所的繁荣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装饰装修也迅速发展壮大。 加快了城镇化进程。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充当着城市建设的先锋队角色。围绕城市建设,房地产业进一步增强了与之配套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计划、有重点的建成和改造了一批主、次干道,完善开发区域的供、排水和供气设施,增加建成区绿化面积,美化城市面貌,使城市的承载能力大幅提高,服务功能更加强化。2021年,全省城镇化率由2012年的52.4%提高到63.9%,年均提高2.2个百分点。 展望未来,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山东房地产业将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发展定位,聚焦总体目标,保持政策定力,加快长效机制建设,朝着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不断提升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方向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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