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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计局第4督察组进驻青岛市开展统计督察

发布日期:2023-04-22 14:32:1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执法监督局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推动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深化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更好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4月21日,省统计局第4统计督察组进驻青岛市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专项督察,并与市委、市政府进行对接沟通。督察组组长、省统计局副局长陆万明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通报统计督察事宜,提出工作要求。青岛市委常委、副市长耿涛汇报青岛市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并作表态发言。

陆万明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彰显了党中央防惩统计造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中央连续出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为深化统计改革、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开展统计督察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关键抓手,是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坚实保障,是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推进防惩工作制度化的有力举措。此次统计督察将聚焦统计法定职责履行、统计违纪违法现象治理、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突出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准备等重点工作,发现问题、强化整改,进一步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为全面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提供有力统计保障。

耿涛代表青岛市委、市政府汇报了青岛市有关工作情况,并就全市配合做好统计督察提出要求。他强调,此次统计督察是对全市统计工作的“综合会诊”,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和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相关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青岛发展负责、对统计工作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督察、主动接受监督。对督察组查出的问题要主动认领、即知即改,提出的建议要认真研究、及时落实,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要以此次统计督察为契机,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统计工作质量,为科学高效推进各项工作、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统计服务支撑。

据悉,省统计局第4统计督察组将对青岛市开展为期7天左右的统计督察。进驻期间设立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问题举报电话:17657166867;举报电子邮箱:sdtjdc@shandong.cn。受理举报期限:2023年4月22日—4月28日,受理时间为每天8:30—12:00、14:30—17:30。

督察组成员,青岛市相关部门、国家统计局青岛调查队负责同志,崂山区、城阳区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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