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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计局第5督察组进驻枣庄市开展统计督察

发布日期:2023-05-17 14:00:2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执法监督局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推动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深化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更好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5月16日,省统计局第5统计督察组进驻枣庄市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专项督察,并与市委、市政府进行对接沟通。督察组组长、省统计局副局长李涛通报统计督察事宜,提出工作要求。枣庄市委书记张宏伟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翟军汇报枣庄市统计工作开展情况。

李涛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彰显了党中央防惩统计造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中央连续出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为深化统计改革、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开展统计督察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关键抓手,是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坚实保障,是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推进防惩工作制度化的有力举措。此次统计督察将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统计法定职责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统计违纪违法现象治理、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等情况,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发现问题、强化整改,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为全面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提供有力统计保障。

张宏伟代表市委、市政府对督察组一行表示欢迎。她指出,开展统计督察是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工作的政治“体检”。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本着对党负责、对全市发展负责、对统计工作负责的态度主动接受监督,按照督察要求及时全面准确提供资料、汇报工作、反映问题,全力支持配合并服务保障统计督察工作开展。要以接受督察为契机,严格迅速抓好问题整改,在举一反三的基础上持续提升依法统计、科学统计、规范统计水平,牢牢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坚决防范和严厉惩治统计造假,为推动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坚实统计支撑。

翟军同志汇报了有关工作情况,表示将开展常态化“双随机”执法检查,有效保证统计数据准确性和真实性,从严从快抓好问题整改,不断提升统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据悉,省统计局第5统计督察组将对枣庄市开展为期7天左右的统计督察。进驻期间设立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问题举报电话:17663262587;举报电子邮箱:sdtjdc@shandong.cn。受理举报期限:2023年5月17日—5月23日,受理时间为每天8:30—12:00、14:30—17:30。

督察组成员,枣庄市相关部门、国家统计局枣庄调查队负责同志,薛城区、峄城区党委政府及统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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