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统计局关于青岛市亿元以上产业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统计监测方案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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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统字〔2023〕93号 青岛市统计局: 你单位《关于建立青岛市亿元以上产业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统计监测方案的请示》(青统字〔2023〕1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在青岛市实施审批后的《亿元以上产业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统计监测方案》,有效期至2024年7月。 请严格按照方案中规定的调查范围和表式执行,超过有效期需继续执行或有效期内进行修订时,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山东省统计局 2023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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