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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1-7月全省经济运行持续向好

发布日期:2023-08-22 09:52:3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综合处 字体:[ ]

2023年1-7月全省经济运行情况解读

山东省统计局

2023年8月22日

解读:1-7月全省经济运行持续向好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强化重点领域政策供给,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巩固经济回稳基础,全省经济运行总体延续上半年加快恢复、持续向好态势。

一、生产领域总体稳定。工业生产加速上行。1-7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1%,增速较上半年加快0.2个百分点。41个行业大类中,有33个实现正增长,增长面为80.5%,较上半年扩大4.9个百分点。重点行业生产加快。1-7月,工业增加值总量居前十位的行业全部实现增长,合计上拉规上工业增长5.2个百分点,贡献率为73.8%。服务业持续恢复。上半年,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2.9%,32个行业大类中,有26个营业收入实现增长,增长面为81.3%,较上月提高6.3个百分点。其中,体育、装卸搬运和仓储业增速由负转正,分别回升5.9、3.6个百分点。

二、市场需求稳步恢复。投资保持稳健运行,1-7月,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6%,增速较上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基础设施投资贡献突出,增长28.7%,上拉全部投资增长5.4个百分点。制造业投资增势良好,增长9.0%,上拉全部投资增长2.6个百分点。消费保持平稳增势。1-7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6%。其中,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长8.4%,比上半年、一季度分别提高0.1、4.5个百分点,保持逐月加快态势。分行业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4行业销售额(营业额)分别增长5.9%、10.3%、30.8%、26.5%,均保持较快增长。进出口保持平稳增长,1-7月进出口额增长1.1%,其中,出口增长1.6%,进口增长0.3%。

三、动能结构持续优化。新动能持续释放。高技术服务业保持较快增长,上半年营业收入增长10.5%,快于全部规上服务业7.6个百分点。其中,电子商务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信息服务营业收入分别增长39.4%、26.0%、12.0%。新经济投资加速布局。1-7月,“四新”经济投资增长10.0%,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55.5%,同比提升2.2个百分点。高技术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29.4%和24.5%,分别高于全部投资23.8和18.9个百分点。升级类商品零售增势强劲。限额以上金银珠宝、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新能源汽车类零售额分别增长9.7%、12.9%、67.7%,合计上拉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长3.8个百分点。

四、市场运行平稳有序。市场主体稳定增加。截至7月末,全省实有市场主体1435.7万户,同比增长4.1%。其中,实有企业451.7万户,同比增长6.0%。信贷支持力度不减。7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13.5万亿元,增长11.7%,比年初增加1.0万亿元。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企(事)业单位贷款余额增长14.5%,占比达到65.4%。民营经济持续活跃。1-7月,民营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1%,高于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1.0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2.2%,占进出口总值的73.9%,占比提升0.8个百分点。

五、民生保障扎实有力。就业形势稳定向好。1-7月,全省城镇新增就业77.7万人,同比增长5.1%,比上半年提高1.0个百分点。市场价格涨幅回落。全省CPI同比上涨0.4%,涨幅比上半年回落0.1个百分点。民生领域投资力度加大。1-7月,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分别增长37.1%、37.2%。

附注: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4)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范围包括: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5)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辖区内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投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开发项目投资,不包括农户投资。

(6)就业人员是指16周岁及以上,有劳动能力,为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而从事一定社会劳动的人员。

(7)金融机构信贷数据来源于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数据来源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济南海关和青岛海关;市场主体数据来源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路、水路、港口运输数据来源于省交通运输厅。

(8)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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