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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计局2022年第4统计督察组向青岛反馈统计督察意见

发布日期:2023-08-22 09:35:1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执法监督局 字体:[ ]

根据统计督察工作安排,山东省统计局于2023年8月16日向青岛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汉臻通报督察意见,青岛市委常委、副市长耿涛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第4统计督察组有关同志,青岛市直有关部门及延伸督察地区主要负责同志、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按照山东省2022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和统计督察实施方案,省统计局第4统计督察组于2023年4月21日至28日对青岛市开展了统计督察。督察认为,近年来,青岛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积极适应统计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统计生态持续改善,较好发挥了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督察发现,青岛市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贯彻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还不够严实,压力传导还不够到位。二是履行统计法定职责还有差距,执行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任免征求上级统计机构党组意见有关规定不够严格,部门统计监管不够有力,基层统计力量仍显薄弱。三是建立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不够及时,落实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考核不够到位,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四是统计执法监督还有短板,执法力量不足,办理程序不够严谨,案卷资料审核不够严格,执法检查还存在“宽松软”问题。五是对新入库企业项目报送数据审核把关不够严,个别企业存在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行为。督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已移交青岛市委、市政府。

督察组向青岛市委、市政府提出五点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二是进一步履行法定职责,加强部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良好统计生态。三是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坚决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四是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扎实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五是坚持从严从实,认真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和统计违法问题的查处。有关整改情况应在3个月内向省统计局反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耿涛代表青岛市委、市政府向督察组表示感谢。他表示,督察组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市委市政府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按期完成整改,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不断提高青岛市统计工作水平。他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把统计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清单、压实整改责任、限时销号推进,确保所有问题按时整改到位。要坚持综合施策,健全长效机制,用好督察成果,扎实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持续强化对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以高质量统计服务保障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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