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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计局2022年第5统计督察组向枣庄反馈统计督察意见

发布日期:2023-09-08 15:48:4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执法监督局 字体:[ ]

根据统计督察工作安排,省统计局第5统计督察组于2023年9月7日,以视频会议形式向枣庄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第5统计督察组组长,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涛通报督察意见,枣庄市委常委、副市长邵士官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督察组有关同志,枣庄市直有关部门及延伸督察地区主要负责同志、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按照山东省2022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和统计督察实施方案,省统计局第5统计督察组于2023年5月16日至23日对枣庄市开展了统计督察。督察认为,近年来,枣庄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积极推动统计改革发展,持续优化统计服务,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统计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督察发现,枣庄市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力,重大改革事项、重点改革任务推进不够到位。二是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有差距,基层统计力量配备不足,执法监督机构不健全,重大普查工作责任未压实,统计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三是建立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不到位,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贯通协调有差距,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不够强。四是数据质量审核不够有力,执行统计制度不严格,对企业指导不精准,少数企业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督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已移交枣庄市委、市政府。

督察组向枣庄市委、市政府提出五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二是聚焦法定职责,强化统计监测预警、源头数据审核监督、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积极营造良好统计生态。三是充分传导压力,健全完善各级、各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责任制,强化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一体推进不敢、不能、不想造假体制机制建设。四是紧盯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扎实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五是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认真查处督察发现统计违纪违法问题。有关整改情况应在3个月内向省统计局反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邵士官代表枣庄市委、市政府,对省统计督察组给予枣庄工作的支持帮助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督察组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客观中肯,市委、市政府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抓好贯彻落实,全力做好统计督察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他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统计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要坚持问题导向,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迅速整改。要建立长效机制,以督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把问题整改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依法统计、科学统计、规范统计,坚决守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为推动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坚强统计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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