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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保障性住房和房地产开发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9 09:36:52 浏览次数: 字体:[ ]

山东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保障性住房和房地产开发统计工作的通知

鲁统办字〔2024〕2号


各市统计局:

为适应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三大工程”统计,做好2023年房地产开发项目退出结转和2024年入库工作,加强项目入库工作规范性,不断夯实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三大工程”项目统计监测

“三大工程”统计是新增加的一项监测制度,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申请表》(X202表)和《投资项目申请表》(H202表)中,均增加了3类统计标识,即“是否含保障性住房”“是否为城中村改造项目”“是否为‘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于确定2024年定报《保障性住房开发经营情况》(X204-3表)统计调查项目名单(结转和新开工含有保障性住房的投资、房地产项目X204-3表),以获取月度“三大工程”统计信息,具体做法如下。

(一)结转项目

1.结转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由2023年结转至2024年的项目,核实保障性住房情况,并在X202表中确认、修改、完善“是否含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项目类别”“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占全部项目的比重”这3个标识;同时,核实“是否为城中村改造项目”和“是否为‘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将相关情况填报至X202表中。修改完善后的标识将导入一套表平台,用于监测以前年度开工的“三大工程”项目建设运行情况。

2.结转的投资项目。各市通过对主要行业筛选、项目类别筛选、项目名称判断、与住建部门沟通等方式,查找投资项目库中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将相关情况填报至和利时平台H202表2024年1月报告期中。

(二)新入库项目

每月新开工项目入库时,需核实投资和房地产新入库项目是否含有保障性住房,是否为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每月X202表和H202表中,填写新增的3类统计标识,填写上报后的标识将导入一套表平台,用于监测新开工“三大工程”项目建设运行情况。

二、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在库项目的核实与确认

(一)退出和结转项目的认定方法

本年退出和结转项目的初步名单以2023年12月一套表平台调查单位为基础,按照以下条件进行认定。

1. 2023年项目退出认定

(1)退出企业所属项目。退出企业包含两类,一是2023年月度申报退库类型选择“3.注销或吊销需退出单位”“8.停业(歇业)需退出单位”的企业(此类企业涉及的项目已在和利时平台标注为“0”);二是2024年2月申报退库类型选择“3.注销或吊销需退出单位”“8.停业(歇业)需退出单位”之外的企业。

(2)已经完成开发和销售全过程的项目。这类项目按照2023年12月份X204-1表中期末项目建设状态为“5.竣工已售罄”进行筛选,或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投资已完成,即计划总投资≤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二是没有可销售面积或仅有零星可销售面积,即待售面积≤项目规划建筑面积的2%;三是项目已竣工,即本年房屋竣工面积≥房屋施工面积的90%>0(或者施工面积、竣工面积同时等于0)。

2.结转至2024年的项目认定

除认定2023年退出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将结转至2024年定报。结转的统计指标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计划总投资、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施工面积(扣除2023年竣工面积)、待售面积。

(二)具体工作要求和上报时间

1.对所有项目进行认真核对确认后,在和利时平台2024年1月份报告期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申请表》(X202表)中,“审核类型”栏进行标记,结转的项目标“1”,退出的项目标“0”,杜绝漏填、错填。

2.结转的项目如需修改全部土地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填报依据,请单独报送Excel表至投资处。“建筑安装工程填报依据”在整个项目报送期间应保持一致,原则上不允许修改,如有特殊情况须重点审核,并上报依据资料。

3.退出与结转项目上报需在2024年1月26日前完成。

三、做好房地产开发新项目入库申请核实工作

各市要高度重视房地产项目入库工作,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按时上报相关材料,严把新入库项目数据质量关,保证新入库项目真实可信。

(一)上报内容

1.基层表:《房地产开发项目申请表》(X202表)。新开工项目除了上报基本信息外,还需核实是否含有保障性住房,是否为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填写这3类标识。填写上报后的标识将导入一套表,用于监测2024年开工的“三大工程”项目建设运行情况。

2.综合表:《项目个数汇总表》(X302表)。

3.项目审批材料:新增和计划总投资调整的项目材料电子版,每个项目一个word文档(项目代码+名称.doc)。

(二)具体工作要求和上报时间

1.严格审批材料。对于新增项目,要通过对现场施工照片、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等材料进行综合判断,项目是否已实际开工、项目建设情况是否达到纳统标准。对于企业、项目变更的情况,要严格把关变更后备案及相关材料。上报的基层表数据库应认真审核,避免出现错误信息。

2.2024年1月免报,其他月份入库上报时间为每月14日前。

联系人及电话:张通,0531-51751829。


山东省统计局办公室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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