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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计局2024年第3督察组进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统计督察

发布日期:2024-12-23 14:45:4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执法监督局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更好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12月19日,省统计局第3统计督察组进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专项督察。督察组组长、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涛通报统计督察事宜,提出工作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副厅长任海涛主持对接沟通并作表态发言。

李涛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防治统计造假多次作出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中央连续印发多部重要统计改革文件,《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改《统计法》进一步严明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以统计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根本遵循。此次统计督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省委巡视省统计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聚焦统计法定职责履行、统计违纪违法现象治理、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等进行监督检查,推动部门进一步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引导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为全面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提供有力统计保障。

任海涛代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督察组一行表示欢迎,并就配合做好统计督察提出要求。他指出,近年来全省住建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住建部部署要求,始终把统计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大力推进统计改革,严把数据质量关口,坚决防治统计造假,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全面提高,服务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作用日益凸显。省委部署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专项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保证统计法贯彻实施、维护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重要安排。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自觉接受统计督察,全力配合好督察组各项工作,坚决把督察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以此次统计督察为契机,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完善程序,规范行为,堵塞漏洞,为住建事业“走在前、挑大梁”提供更坚实的统计保障。

督察组全体成员,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润晓,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张金城,驻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对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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