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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统计局2024年重点工作

发布日期:2024-03-15 15:25:0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字体:[ ]

2024年,省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以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动力,以高质量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为重点,持续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深化统计系统建设,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全面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一、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深化政治机关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牢记“国之大者”,自觉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具体举措,抓好贯彻落实。

2.夯实思想理论根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每月不少于1次,举办1期党组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读书会。发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推动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局党组每半年研究1次青年理论学习情况,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每月学习活动不少于1次,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至少形成1篇研究成果。

3.压实管党治党责任。调整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局党组每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1次参加指导基层联系点组织生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会议每年至少2次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半年进行1次自查,及时发现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不断强化保密管理,局党组专题研究保密工作不少于2次,开展保密安全自查自评不少于2次。加强保密制度建设,修订局保密工作规定。加强涉密人员、涉密文件、涉密设备日常监管,严防失泄密问题发生。

4.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完成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各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9月底前举办1期党务干部培训班,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开展支部党建课题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党建调研报告。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局党组专题研究群团工作不少于1次。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持续推动模范机关建设,营造良好机关氛围。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要求,积极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持续筑牢思想防线。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局党组全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内审内控,完善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完成内控体系建设。

6.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典型通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到思想认识到位、作风转变到位。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落实,将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贯穿日常监督检查。持续推进精文简会,文件、会议数量保持比上年只减不增。开展网络工作群组自查自纠,坚决纠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精简优化统计报表指标,加强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严控新增的涉企报表和指标,减轻基层统计负担。统筹督查检查考核,杜绝自行开展“工作排名”“工作评比”等变相考核。

7.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以全国精神文明单位复审验收为契机,开展理想信念、爱国主义教育,培育诚信美德机关文化。推进“五为”志愿服务,开展“雷锋精神光芒绽放·志愿服务时代先锋”活动。开展经典诵读、“我们的节日”等系列活动,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成果。

8.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考核工作机制,将考核等次同工作成效成果挂钩,激励统计干部发挥统计职能作用、服务高质量发展。探索建立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职级晋升、职称聘任、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定关联使用的有效方式。结合职位特点和队伍实际,有序开展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任职资格评定。

二、全力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9.抓好普查入户登记。规范普查登记流程,组织力量下沉一线开展现场指导督导,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完整准确采集各项指标数据。

10.抓好普查数据质量。坚持随报随审随改,综合运用交叉汇总、关联审核等多种方法,提高数据审核质效。组织开展省级事后质量抽查,提升全省普查数据质量。落实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强化现场核查和统计执法检查,切实提高普查数据质量。

11.抓好普查风险防控。按照预防风险工作预案,高度关注舆情和数据质量风险,及时研判,抓早抓小,消除风险隐患。

12.抓好投入产出调查。加强数据审核验收,确保调查数据准确反映国民经济各行业间的投入与产出关系。

13.抓好普查资料开发。依法发布数据、依法管理数据,有序推进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工作。

14.抓好普查数据处理。在政务云行政服务域和公共服务域上建设数据处理系统,满足国家数据处理软硬件要求和安全要求。

三、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15.巩固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成果。研究建立完善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和长效机制,细化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工作制度,推进统计监督信息共享、结果共用,进一步构建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良好统计生态。

16.统筹开展统计督察。选取2-3个市开展统计督察“回头看”,巩固首轮统计督察整改成效。向省商务厅反馈统计督察意见,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对照首轮国家和省级统计督察发现问题,督促指导各市进行再梳理、再整改、再提升,补齐短板,提质增效。

17.从严开展执法检查。紧盯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指标,选取2-3个重点地区,结合统计督察“回头看”开展重点执法检查。组织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切实提升执法检查质量。加大典型案件通报和曝光力度,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高压态势。

18.持续推进统计普法宣传。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开展,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思想自觉。

四、多措并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19.压实数据质量责任。持续推动省、市、县同步审核、分级负责的数据管控体系落实,按季分专业开展数据质量评价,压实各级数据质量管控责任。

20.加强数据质量审核。制定分专业数据质量审核办法,建立数据质量评估反馈机制,细化评估各市数据质量审核工作质效。严格落实随报随审制度,推进数据审核关口前移,排除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完善固定资产投资数据协调性评审办法,客观反映固定资产投资形势。制定劳动工资和研发创新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形成劳动工资、研发等全链条一本通手册。

21.强化数据质量核查。完善专业数据质量核查制度,强化地区间同类指标比对,对存疑单位、存疑地区、国家重点关注企业,统筹开展平台核查、凭证核查和实地核查,提升源头数据质量。在去年对8市开展劳动工资核查基础上,继续对剩余8市开展核查,做到全覆盖。发挥农情观察员制度作用,利用农情观察员核实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22.持续抓实升规纳统。总结运用好纳统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落实“六个紧盯”工作方法,推动纳统工作提质增效。巩固民营加油站领域纳统成果,探索其他领域纳统机制和办法。加强对新增入库单位数据填报指导培训,提高现场核查单位中新入库单位比例。

五、全面深化统计重点领域改革

23.推动新一轮部省战略合作事项落地。落实国家统计局与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统计改革创新战略合作任务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动统计改革创新落地见效。

24.完善统计核算方法改革。完善市级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案,探索研究分季核算办法,研究制定我省数字经济增加值核算方法,开展数字经济增加值试算。充分利用经济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资料,完善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法,有序开展年度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工作。完善市级能源平衡表编制办法。落实国家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开展省级2022、2023年度碳排放数据核算。

25.深化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建立完善保障性住房统计监测制度,持续优化统计方法体系。研究建立性别统计监测体系,探索开展人口大数据统计监测。探索开展重点企业研发活动和企业创新活动季度专项调查,定期监测重点企业研发创新活动情况。优化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监测指标体系,扎实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统计试点,配合做好全国首次乡村振兴监测。探索编制涵盖更多行业的服务业景气指数,更加全面客观反映服务业运行情况。推进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新机制改革。探索开展16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

26.优化社情民意调查工作。规范社情民意调查流程,出台《社情民意调查热线服务规范》,完善《社情民意调查热线使用管理办法》。探索购买服务模式引入竞争机制,降低调查成本。加强信息技术应用,研究采用“山东通”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行点对点网络调查,通过微信认证等方式对特定群体点对点网络调查。

六、精准有力开展统计监测服务

27.加强重大战略监测。持续开展高质量发展、新旧动能转换等重点统计监测,加强国有经济、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统计监测,加强十强、高技术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制造业领域统计监测,优化完善相关监测机制,及时反映重大决策推进成效。开展黄河重大战略统计监测,组织指导相关市、县完善本级监测指标体系,逐步形成省市县一体化监测工作格局。探索开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对照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跟踪监测进展情况。

28.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强化各专业常规统计监测,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监测分析,科学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准确把握宏观经济运行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为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提供统计支撑。加大统计信息报送力度,信息得分继续在省“两办”走在前列。

29.加强社情民意调查。发挥社情民意调查轻骑兵作用,密切关注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开展自主民意调查,客观评估发展成效,准确反映群众期待。

30.加强统计宣传解读。加强政务公开力度,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第一时间发布统计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大统计宣传力度,切实抓好数据发布解读,丰富数据发布内容,传递权威信息,改善社会预期。强化统计舆情监测,积极稳妥做好经济民生热点问题舆论引导,及时妥善处置突发舆情。

七、持续巩固系统建设成果

31.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组织开展全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调查,推动各级全面落实基层人员力量配备要求。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促进基层统计队伍长期稳定。

32.加快智慧统计建设。稳妥有序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加快我省开发区信息统计平台建设,认真开展国家统计地理信息系统试点工作。推进统计云工程联网直报山东节点建设,做好直报平台业务的有序切换,提高统计数据生产加工效率。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基础防护,强化市县网络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

33.规范部门统计工作管理。落实《山东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从严审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持续开展部门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部门统计能力和数据质量。

34.加强基层统计人才培养。落实国家统计局人才规划和我省实施意见,选择部分市、县统计机构进行人才选拔培养试点,探索建立全省统计人才梯队。分批次制作配套统计网课、统计微课,利用线上平台开展授课。开展第三届统计系统职业技能竞赛,进一步增强统计干部专业能力。

八、扎实有效做好统计服务保障

35.推进财务内控信息化管理。借助“一体化”“山东通”“公务之家”等管理系统,统筹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等管理,推动财务管理和内控监管科学化、规范化。

36.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持续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成立离退休干部党总支。建好用好离退休干部党建活动阵地,组织老干部开展参观学习活动。聚焦老同志所需所盼,精准细致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开展适合老干部特点的文体活动,更好满足离退休干部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37.提升电子化办公水平。与省大数据局和省档案局协调,建设电子归档系统,打通“山东通”、局档案室、省档案局线上环节,实现OA流转文件可直接线上整理归档,提高档案工作信息化水平。协调省大数据局完善督查督办系统,增加督办事项打分评价、可视化图表等功能,推动办理结果更有保障。

38.持续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巩固节约型机关建设成果,力争取得更好成绩。做好办公区维修改造,对西院办公区电动车棚进行改造,对全部地面进行雨污分流及地面铺设。加强巡查检查、隐患排查,确保办公区安全有序。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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