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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一季度山东经济运行实现良好开局

发布日期:2024-04-19 17:26:0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综合处 字体:[ ]

2024年一季度全省经济运行情况解读

山东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

2024年4月19日

解读:一季度山东经济运行实现良好开局

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下,一季度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呈现稳步回升、持续向好的良好态势,实现了良好开局。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一季度全省生产总值21652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767亿元,增长3.9%;第二产业增加值8289亿元,增长7.6%;第三产业增加值12596亿元,增长5.2%。

一、农业生产形势稳定,主要农产品供应充足

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加大粮食稳产政策支持力度,农业生产总体平稳。一季度,农林牧渔业实现总产值1465.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9%。春耕备耕有序推 进,小麦苗情较好,一二类苗占比达90.2%。蔬菜、瓜果生产稳定,产量同比分别增长3.0%、3.8%;畜禽生产稳步发展,猪牛羊禽肉产量增长2.5%,禽蛋产量下降0.1%,牛奶产量增长12.2%。渔业生产形势较好,水产品产量增长4.3%。

二、工业生产稳步加快,原材料行业增势较好

坚定不移把工业经济作为头号工程来抓,深入实施先进制造业强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业生产延续平稳向好态势。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0%,其中,3月份增长8.3%。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9%;股份制企业增长10.2%,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3.7%;私营企业增长8.2%。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4.2%,制造业增长9.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3.4%。分行业看,原材料行业实现较快增长,其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0.5%和7.1%。

三、服务业开局良好,现代服务业带动有力

聚力实施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坚持扩量与升级并重、传统与新兴协同,激活现代服务业发展动力,服务业实现较快增长。1-2月,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6%。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收入分别增长16.6%、20.6%、24.4%和14.9%。

四、消费市场持续回暖,线上消费较快增长

组织举办“山东消费促进年”活动,积极促进大宗消费、新型消费、住房消费,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全面推动消费持续复苏。一季度,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838.2亿元,同比增长6.7%。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6.6%;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7.5%。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同比增长14.5%;商品零售同比增长5.7%。全省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10.0%。

五、投资保持平稳增长,制造业投资表现较好

积极发挥投资关键作用,突出重大项目引领,强化资金政策保障,固定资产投资保持总体平稳。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5.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0.9%;第二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2.7%;第三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1%。分领域看,制造业投资增长8.7%;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5.7%;基础设施投资增长8.9%;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0.5%。

六、外贸进出口持续增长,贸易结构持续改善

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稳外贸政策措施持续发力,有效推动外贸固稳提质。一季度,货物进出口总额7700.6亿元,同比增长5.5%。其中,出口4706.2亿元,增长11.0%;进口2994.4亿元,下降2.1%。3月当月,进出口总额增长8.3%;出口增长18.0%;进口下降5.2%。贸易结构继续优化,一季度一般贸易进出口增长8.2%,占进出口总额的66.1%。机电产品出口增长6.5%,占出口总额的45.3%。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8.9%,占进出口总额的75.2%。

七、居民消费价格总体平稳,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持续下降

扎实做好保供稳价工作,不断强化大宗商品和重要民生产品价格监管,稳定市场预期,物价总水平继续运行在合理区间。一季度,全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持平。分类别看,一季度,食品烟酒价格下降1.3%,衣着价格上涨0.1%,居住价格同比持平,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2%,交通通信价格下降1.1%,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2.6%,医疗保健价格上涨0.3%,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3.9%。

一季度,全省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2.8%,购进价格下降2.7%。

八、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居民收入稳步提高

统筹推进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加快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兜住兜牢民生底线,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稳步提升。一季度,全省城镇新增就业27.6万人。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591元,同比名义增长5.9%。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744元,增长5.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12元,增长6.7%。

总的看,一季度我省主要指标增势较好,质量效益加快提升,发展后劲持续增长,民生基础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的步伐更加坚实。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外部环境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经济稳定向好基础尚不牢固。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着力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积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统筹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等各项工作,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努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附注:

(1)国内生产总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均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5)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范围包括: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6)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辖区内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投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开发项目投资,不包括农户投资。

(7)就业人员是指16周岁及以上,有劳动能力,为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而从事一定社会劳动的人员。

(8)财政收支数据来源于省财政厅;金融机构信贷数据来源于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使用外资数据来源于省商务厅;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数据来源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济南海关和青岛海关;市场主体数据来源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路、水路、港口运输数据来源于省交通运输厅。

(9)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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