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2023年第1统计督察组向泰安市反馈统计督察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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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统计督察工作安排,山东省统计局于2024年5月16日向泰安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连德通报督察意见,泰安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兰祥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省统计局2023年第1统计督察组有关同志,泰安市直有关部门及延伸督察地区主要负责同志、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按照山东省2023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和统计督察实施方案,省统计局第1统计督察组于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4日对泰安市开展了统计督察。督察认为,近年来,泰安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统计工作环境和统计生态持续向好,较好发挥了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督察发现,泰安市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仍有差距,学习研究不够及时,压力传导不够到位。二是履行统计法定职责还有短板,基层统计力量仍显薄弱,执行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任免征求上级统计机构党组意见有关规定不够严格,还存在将统计机构作为地方目标考核责任单位的现象。三是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还有薄弱环节,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压得不实,相关工作机制在一些部门尚不健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贯通不够有效,落实统计法进党校力度不够大,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四是统计数据质量有待提高,新入库投资项目审核把关不够严格,个别企业存在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行为。五是“五经普”工作推进力度有待加强,跟进指导不够到位,组织保障落实不够平衡,个别地区执行普查方案不够严谨。 督察组向泰安市委、市政府提出五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二是履行法定职责,加快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规范部门统计工作行为,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持续营造良好统计环境。三是压紧压实责任,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坚决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四是强化工作举措,扎实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五是坚持从严从实,认真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和统计违法问题的查处。有关整改情况应在3个月内向省统计局反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李兰祥代表泰安市委、市政府向督察组表示感谢。他表示,督察组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市委市政府诚恳接受,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不断提高泰安市统计工作水平。他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把统计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要坚持问题导向,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清单、压实整改责任、限时销号推进,确保所有问题按时整改到位。要确保常态长效,坚持综合施策,强化建章立制,用好督察成果,切实巩固整改成效。要扎实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工作,全面客观反映改革发展成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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