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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计局2023年第4统计督察组向聊城反馈统计督察意见

发布日期:2024-05-27 08:59:2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执法监督局 字体:[ ]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山东省统计局于2024年5月22日向聊城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傅相国通报督察意见,聊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文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省统计局2023年第4统计督察组有关同志,聊城市直有关部门及延伸督察地区负责同志、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按照山东省2023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和统计督察实施方案,省统计局第4统计督察组于2023年12月4日至10日对聊城市开展统计督察。督察认为,近年来,聊城市委、市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积极推动统计改革发展,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统计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督察发现,聊城市统计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研究部署统计工作不及时,执行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任免征求上级统计机构党组意见有关规定不严格。二是统计基层基础比较薄弱,县(市、区)推进统计法进党校进展缓慢。三是存在涉嫌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做法,统计执法力量与执法任务不匹配,存在执法不严、处罚偏软问题。四是部署推动统计造假专项治理不及时不深入,自查自纠偏松偏软。五是部分统计数据匹配性协调性不强,对部分新入库企业项目审核把关不严。

督察组向聊城市委、市政府提出五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二是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经济运行分析研判,充实统计执法监督力量,加强统计法律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良好统计生态环境。三是压紧压实责任,积极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完善统计执法培训常态化机制,推动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到位。四是科学统筹推进,全力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五是坚持从严从实,认真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和统计违法问题的查处。有关整改情况应在3个月内向省统计局反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刘文强代表聊城市委、市政府对省统计督察组给予的指导帮助表示感谢。他表示,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及提出的整改意见,实事求是、客观中肯,聊城市委、市政府诚恳接受,将严格执行、快速落实。他强调,全市上下要进一步增强行动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统领,把做好统计督察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决扛起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要坚决做实做好统计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到位。要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把问题整改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发展结合起来,标本兼治,巩固成果,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以高质量统计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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