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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计局2023年第5统计督察组向烟台反馈统计督察意见

发布日期:2024-06-05 11:12:5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执法监督局 字体:[ ]

根据统计督察工作安排,山东省统计局于2024年5月31日向烟台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统计督察组组长,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汉臻通报督察意见,烟台市委常委、副市长于胜涛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省统计局第5统计督察组有关同志,烟台市直有关部门及延伸督察地区负责同志、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按照山东省2023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和统计督察实施方案,省统计局第5统计督察组于2023年12月11日至18日对烟台市开展统计督察。督察认为,近年来,烟台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统计工作环境和统计生态持续向好,较好发挥了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督察发现,烟台市统计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重点工作推动有差距,整改落实不到位,部门落实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滞后。二是存在涉嫌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做法,违法举报渠道不够通畅,统计执法力量与执法任务不匹配,存在执法不严、处罚偏软问题。三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方面存在不足,部门建立责任制比较滞后,内容针对性不强。四是部分领域统计数据质量有待提升,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管理不规范,企业存在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问题。五是执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不够严谨,落实经济普查数据质量管控责任不严,普查宣传力度不大。

督察组向烟台市委、市政府提出五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增强防治统计造假自觉性、坚定性。二是履行法定职责,深化统计改革创新,加快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规范部门统计工作行为,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持续营造良好统计环境。三是压紧压实责任,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扎实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坚决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四是扎实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严把数据质量。五是坚持从严从实,认真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和统计违法问题的查处。有关整改情况应在3个月内向省统计局反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于胜涛代表市委、市政府向督察组表示感谢。他表示,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烟台市委、市政府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以最高标准、最大力度、最实措施坚决抓好整改。他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对督察反馈的问题,不找借口、不打折扣、立改立行,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统计督察整改各项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逐项明确整改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三张清单”,跟进开展督促落实和监督检查,确保所有要求落实到位、所有问题整改到位。要坚持举一反三,牢固树立科学统计、依法统计理念,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优化提升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全面推动烟台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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