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1-7月全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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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7月全省经济运行情况解读 山东省统计局 2024年8月23日 解读: 1-7月全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今年以来,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坚持靠前发力、精准施策、强化服务,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供需两端继续恢复,就业物价总体稳定,新兴动能培育壮大,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 一、生产供给稳定增加。工业生产保持较快增长。1-7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3%。41个工业大类行业中有39个实现增长,增长面为95.1%。装备制造业支撑有力,增加值增长8.4%,比上半年提高0.1个百分点,拉动全省规上工业增速2.1个百分点。消费品工业明显向好,增加值增长8.2%,比上半年提高0.4个百分点。服务业总体运行平稳。上半年,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6.5%。32个行业大类中,25个行业营业收入实现增长,增长面达78.1%。其中,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文化艺术业、体育等行业营业收入分别增长22.9%、10.3%、22.6%和33.3%。 二、市场需求持续回升。投资稳定增长。1-7月,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4.6%。其中,第一、第二产业投资分别增长18.4%、16.6%,分别较上半年提升1.9个、1.4个百分点。大项目投资增势稳定,亿元及以上项目完成投资增长10.1%,高于全部投资增速5.5个百分点。消费市场有序复苏。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717.8亿元,增长5.4%。其中,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长7.3%。餐饮市场持续活跃,限额以上餐饮业营业额增长18.3%。进出口增势稳定。全省实现进出口总额18988.8亿元,增长2.5%。其中,出口11681.9亿元,增长5.7%;进口7306.9亿元,下降2.1%。 三、动能转换稳步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提质。1-7月,工业技改投资增长9.3%,比上半年提高0.2个百分点,拉动全部投资1.9个百分点。规模以上食品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3.5%、11.9%。新兴产业发展向好。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8.6%,高于全部规上工业0.3个百分点。“四新”经济投资增长9.3%,比上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58.0%,同比提升2.6个百分点。线上消费较快增长。1-7月,限额以上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增长21.4%;占全部限上零售额的比重为17.0%,同比提高1.9个百分点。 四、经济循环有效畅通。财政金融支持有力。1-7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02.4亿元,增长4.0%,比上半年提高0.3个百分点。截至7月末,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147328.03亿元,增长9.5%。其中,企(事)业单位贷款增长12.0%。交通运输潜力显现。1-7月,全省水路货物运输量16161万吨,同比增长14.5%。沿海港口吞吐量121579.9万吨,增长4.8%。其中,外贸吞吐量增长7.0%,集装箱吞吐量增长9.7%。 五、民生底板加力筑牢。就业形势持续向好。1-7月,全省城镇新增就业80.1万人,同比增长3.1%。市场价格保持平稳。1-7月,全省居民消费价格增长0.1%,7月当月增长0.5%,总体保持平稳。其中,食品烟酒价格下降1.2%,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1%,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2.3%,医疗保健类价格上涨0.4%。民生领域投入力度加大。1-7月,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投资增长17.9%,教育投资增长9.0%。 附注: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4)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范围包括: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5)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辖区内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投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开发项目投资,不包括农户投资。 (6)就业人员是指16周岁及以上,有劳动能力,为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而从事一定社会劳动的人员。 (7)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数据来源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济南海关和青岛海关;市场主体数据来源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8)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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