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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1-8月全省经济总体平稳

发布日期:2024-09-23 16:57:3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综合处 字体:[ ]

2024年1-8月全省经济运行情况解读

山东省统计局

2024年9月23日


解读: 1-8月全省经济总体平稳

今年以来,全省上下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重大部署,聚焦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政策优化支撑,坚持项目推进带动,坚持服务提质增效,全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一、生产供给保持稳定。工业生产保持稳定增长。1-8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2%。41个行业中,有40个实现增长,增长面为97.6%,较1-7月提高2.5个百分点。其中,有色、食品制造、化工、电子等行业增长较快,增速分别为14.7%、13.8%、11.8%、10.9%。服务业持续恢复向好。1-7月,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7.1%,比1-6月提高0.6个百分点。32个大类行业中,有26个行业营业收入实现增长,增长面81.3%,较1-6月提高3.2个百分点。其中,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商务服务业分别增长27.2%、11.1%。

二、内外需求总体平稳。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1-8月,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4.2%。其中,第一、第二产业投资分别增长18.4%、16.4%,占全部投资的比重分别为1.7%、40.6%。市场消费总体活跃。1-8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3%。其中,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长7.2%。分商品类别看,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家具类,新能源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2.4%、10.9%、30.1%。进出口稳中有升。1-8月,全省实现进出口总额21979.4亿元,增长3.0%,比1-7月提高0.5个百分点。其中,出口增长5.9%,比1-7月提高0.2个百分点;进口下降1.2%。

三、动能结构持续优化。工业加快向中高端迈进。1-8月,规模以上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8.5%,比1-7月提高0.1个百分点;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9.7%,高于规模以上工业1.5个百分点。工业技改投资同比增长9.5%,较1-7月提升0.2个百分点。新兴产业投资增长较快。1-8月,“四新”经济投资同比增长8.8%,高于全部投资4.6个百分点,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58.0%。

四、经济循环平稳畅通。财政金融稳健发力。1-8月,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23.8亿元,同比增长3.5%。截至8月末,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148011.48亿元,增长9.4%。其中,企(事)业单位贷款增长12.0%。交通运输稳步增长。1-8月,全省水路货物运输量18540万吨,同比增长13.7%。沿海港口吞吐量139250.9万吨,增长4.9%,较上月提升0.1个百分点。其中,外贸吞吐量增长6.9%,集装箱吞吐量增长9.2%。

五、民生保障不断加强。就业形势总体平稳。1-8月,全省城镇新增就业93.6万人,同比增长5.8%。居民消费价格小幅回升。1-8月,全省CPI增长0.2%,比1-7月回升0.1个百分点。8月当月CPI同比增长0.7%,比上月回升0.2个百分点。其中,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0%,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2.3%,衣着类价格上涨0.2%,医疗保健类价格上涨0.4%。民生领域投入力度加大。1-8月,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投资增长18.5%,教育投资增长12.2%。

附注: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4)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范围包括: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5)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辖区内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投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开发项目投资,不包括农户投资。

(6)就业人员是指16周岁及以上,有劳动能力,为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而从事一定社会劳动的人员。

(7)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数据来源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济南海关和青岛海关;市场主体数据来源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8)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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