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读:1-11月全省经济稳健运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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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1月全省经济运行情况解读 山东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 2025年12月18日
解读:1-11月全省经济稳健运行 1-11月,全省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围绕强工业、扩投资、促消费、稳外贸,接续推出务实举措,有效应对内外部环境变化,助推经济回升向好,主要经济指标增势平稳,全省经济保持稳健增长态势。 一、生产供给持续增长。工业保持较快增长。1-11月,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7%,与1-10月持平。41个行业中有36个实现增长,增长面为87.8%。其中,铁路船舶、电子、汽车等行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5.6%、13.2%、17.4%。服务业稳中有升。1-10月,全省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5.3%,10个行业门类中9个实现增长,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实现两位数增长,增速分别为16.0%、11.6%、13.7%、10.8%。 二、内外需求保持平稳。消费市场总体稳定。1-11月,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2%,其中,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长5.7%。固定资产投资承压运行。1-11月,全省固定资产投资下降6.8%。其中,工业投资增长3.5%,高于全部投资10.3个百分点;基础设施投资下降4.4%,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3.2%。货物进出口增势平稳。1-11月,全省实现进出口总额31886.2亿元,增长4.6%。其中,出口增长4.3%,进口增长5.1%。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2.04万亿元,增长7.9%,占全省进出口总额的64.1%。 三、转型升级有序推进。工业高端化稳步迈进。1-11月,规模以上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1.8%,高于全部规上工业增速4.1个百分点。锂离子电池、工业机器人、动车组等中高端装备类产品产量分别增长80.9%、33.1%和25.2%。工业技改投资增长5.2%,高于全部投资12.0个百分点,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23.0%。消费新业态稳步提升。1-11月,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2182.9亿元,增长16.7%,高于全部限上零售额增速11.0个百分点。 四、经济活力持续增强。财政金融稳健发力。1-11月,全省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23.8亿元,增长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20.6亿元,增长0.9%。截至11月末,全省本外币存款余额增长7.9%,贷款余额增长7.9%。民营经济增势较好。1-11月,规模以上民营工业增加值增长9.2%,高于全部规上工业增速1.5个百分点。限额以上民营商贸单位零售额增长6.8%,高于全部限上零售额增速1.1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进出口2.43万亿元,增长6.7%,占全省进出口总额的76.1%。 五、民生保障扎实有力。就业形势总体稳定。1-11月,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20.5万人,增长0.9%。物价温和上涨。1-11月,全省居民消费价格下降0.2%,其中,11月当月增长0.4%。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下降1.3%,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9%,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1.3%,衣着类价格上涨1.1%,交通通信价格下降2.5%,医疗保健类价格上涨0.4%。
附注: (1)国内生产总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个体户)、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个体户)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个体户)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个体户)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个体户)的影响。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进行了修订,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相关指标月度增速按照可比口径计算。 (5)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范围包括: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6)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辖区内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投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开发项目投资,不包括农户投资。 (7)就业人员是指16周岁及以上,有劳动能力,为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而从事一定社会劳动的人员。 (8)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数据来源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济南海关和青岛海关。 (9)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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