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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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省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和《山东省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要求,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展现新作为、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政治引领,加强党对统计工作领导 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把政治标准贯穿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过程,着力加强党对统计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成立工作专班,认真组织党纪学习教育,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主要负责同志自觉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扎实开展述法活动,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讲法治课,引导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动把统计法治建设放到全省统计改革发展大局中思考和谋划,10余次研究统计法治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在《大众日报》等党媒党刊发表文章,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统计工作。 二、自觉依法履职,深入推进统计服务精准高效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盯经济运行重点问题,不断提升统计工作水平。密切关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打开数据研判走势、反映发展提出建议,向省委、省政府报送统计分析信息千余篇,省领导批示200余篇次,为科学决策提供统计服务。紧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黄河重大战略发展步伐,调整完善监测制度,科学评价发展进程。统筹开展“四新”经济、文化、旅游、健康等10余项派生产业核算,准确反映重点领域产业发展状况,高质量完成13项国家统计局调查任务,有力推动社会民生事业健康发展。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动态管理完善服务事项清单。推进两项行政许可事项进驻“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按照标准化实施清单运行。配合做好“无证明之省”建设有关工作。 三、坚守文明公正,依法依规组织执法检查 聚焦涉企统计执法突出问题,在全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提升统计法治监督质效,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坚持依法依规做好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认真核查统计违法问题线索,确保查清查实统计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省统计局检查企业700余家,依法处罚处理189家,下发各市“双随机”检查任务1800家,没有发生违反法律程序等问题。对部分涉外调查机构开展执法检查,依法处罚违法行为。召开防治统计造假约谈会,对问题突出的市、县政府和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推动防治统计造假工作不断深化。召开全省五经普执法检查组会议暨案卷评查工作会议,评选通报规范优秀案卷。组织举办全省2024年度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通过率列全国第6名。 四、履行统计职责,有效发挥监督职能作用 巩固深化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成果,构建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常态化机制,得到国家统计局充分认可并在全国有关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充分发挥统计督察在推动各市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和履行统计职责中的作用,不断强化对统计领域公权力行使的监督。组织对2市开展统计督察“回头看”、对2个省直部门开展统计督察,推动地方和有关部门依法做好统计工作。向2023年被督察的6市和1个省直部门反馈督察意见书,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强化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及时向省纪委监委移送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线索8起,依法依规对85人提出处分处理建议。联合省纪委监委对部分严重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警示震慑效果明显。推动将防治统计造假纳入十二届省委巡视重点内容,加强与省审计厅沟通协调,形成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将“数据造假”问题纳入对16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和省直机关绩效考核内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到实处。 五、加强制度建设,营造统计法治良好局面 深化统计重点领域改革,探索建立反映山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积极推进企业电子台账建设,为依法管理统计提供了山东经验。推进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审批9项统计调查项目。创新制定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监测办法》,提高预警监测、在线监测、评估监测科学化水平。建立炼化行业原料用能统计数据填报标准,创新建立《五经普数字经济调查指导意见》,编制服务业景气指数,赋能统计在法治框架下高质量发展。加强国家“宪法日”和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间节点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认真组织“统计法宣传月”启动仪式,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社会氛围。坚持走出去开展普法宣传,省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为省委党校主体班次宣讲统计法律法规,选派20余人次到省直单位、各市党校开展统计法知识宣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牢正确政绩观、发展观。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化统计执法、数据核查和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结合,提升统计调查对象依法报送统计数据意识。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答复社会函询202件,办事咨询111件,公共统计信息咨询327件。 总结一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有力、理解吸收不够彻底,个别基层统计人员大局观念弱,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尚不能满足当前防治统计造假工作任务需要,少数地方还存在部分统计数据失实甚至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等问题。这些问题虽然有历史积累、短时间内化解难度较大等客观因素,但主要还是个别地方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入不彻底,少数领导干部政绩观仍存在偏差,防治统计造假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强化等。 2025年,省统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深化巩固统计造假专项整治成效,持续提升统计执法监督效能”为核心任务,推动统计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推进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持续推动《统计法》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组织召开全省学习《统计法》专题培训班,面向各市、县(市、区)政府分管统计工作负责同志等进行培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意识。二是持续抓好督察整改落实。对照上轮国家统计督察反馈的整改意见,对有关问题进行再梳理、再落实、再提升,补齐短板,提质增效。紧盯统计重点领域,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三是持续保持防治统计造假高压态势。继续抓好省级统计督察,严格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从严从快从实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适时对严重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进行通报,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四是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按照统一部署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市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力度。加大统计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升统计执法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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