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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

发布日期:2025-07-03 10:35:4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人口处 字体:[ ]

一、城镇非私营单位

2024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08131元,比上年增加1000元,增长0.9%。其中在岗职工(包含劳务派遣)年平均工资110732元,比上年增加927元,增长0.8%。

表1 2024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门类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行业

就业人员


在岗职工

全省

108131

110732

(一)农、林、牧、渔业

75173

78188

(二)采矿业

150209

152282

(三)制造业

95609

95869

(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44395

145458

(五)建筑业

90256

92606

(六)批发和零售业

90028

90600

(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20375

121280

(八)住宿和餐饮业

58214

60080

(九)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40224

140733

(十)金融业

141547

178527

(十一)房地产业

75808

77825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0040

93028

(十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33668

134693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8660

64488

(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57110

60438

(十六)教育

125511

126541

(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

130421

131891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11429

111989

(十九)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09434

112304

二、城镇私营单位

2024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1196元,比上年增加150元,增长0.2%。其中在岗职工(包含劳务派遣)年平均工资61379元,比上年增加230元,增长0.4%。

表2  2024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分行业门类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行业

就业人员


在岗职工

全省

61196

61379

(一)农、林、牧、渔业

52930

53326

(二)采矿业

63657

63461

(三)制造业

62872

63040

(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68271

68777

(五)建筑业

62061

62004

(六)批发和零售业

59760

60031

(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2287

62174

(八)住宿和餐饮业

50861

51118

(九)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0141

70378

(十)金融业

80782

105381

(十一)房地产业

51783

52031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0307

60580

(十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69017

69191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2160

42298

(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52397

52463

(十六)教育

56735

56944

(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

68144

68815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6936

57423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详见国家统计局官网http://www.stats.gov.cn/xxgk/zcfggz/tjxzfg2020/201708/t20170803_1758101.html),本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需要明确的是,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等,但不包括从单位工会经费或工会账户中发放的现金或实物,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收益和各种资本性收益等。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平均工资 = 报告期工资总额/报告期平均人数

2.统计范围

劳动工资统计范围为城镇地域内就业人数在5人及以上的法人单位,调查对象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等。

城镇地区私营法人单位(包括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内资企业中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城镇地区非私营法人单位(包括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除私营单位以外的内资(包括机关、事业)单位、港澳台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对城镇单位采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4.行业分类标准

劳动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5.登记注册划分标准

劳动工资统计自2023年起,按照《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执行新的登记注册统计类别(详见官网https://www.stats.gov.cn/sj/tjbz/gjtjbz/202302/t20230213_19027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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