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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

发布日期:2026-06-23 09:00:3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人口处 字体:[ ]

一、城镇非私营单位

2025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12857元,比上年增加4726元,增长4.4%。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15463元,比上年增加4731元,增长4.3%。

表1  2025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门类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行  业

就业人员


在岗职工

全省

112857

115463

(一)农、林、牧、渔业

80339

82819

(二)采矿业

152686

156028

(三)制造业

98873

99134

(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52551

153871

(五)建筑业

91863

93865

(六)批发和零售业

98484

99314

(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24660

125402

(八)住宿和餐饮业

59361

61564

(九)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31318

131124

(十)金融业

153755

188892

(十一)房地产业

70971

72516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6613

89378

(十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39871

141000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8550

64080

(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58886

62235

(十六)教育

135152

136350

(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

135310

137057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14194

115111

(十九)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14814

117900

二、城镇私营单位

2025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1984元,比上年增加788元,增长1.3%。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2076元,比上年增加697元,增长1.1%。

表2  2025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分行业门类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行  业

就业人员


在岗职工

全省

61984

62076

(一)农、林、牧、渔业

55663

57045

(二)采矿业

65434

65610

(三)制造业

66041

66244

(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0493

71204

(五)建筑业

62896

61820

(六)批发和零售业

59696

60037

(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3385

63402

(八)住宿和餐饮业

50292

50543

(九)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0132

71053

(十)金融业

82361

107704

(十一)房地产业

48667

49163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8461

58496

(十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66279

66659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3811

44398

(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8162

48462

(十六)教育

60169

60319

(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

66748

66931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3266

54458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详见国家统计局官网https://www.stats.gov.cn/xxgk/zcfggz/
tjxzfg2020/202605/t20260511_1963662.html),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需要明确的是,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等,但不包括从单位工会经费或工会账户中发放的现金或实物,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收益和各种资本性收益等。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就业人员工资总额/就业人员平均人数

2.统计范围

城镇单位指城镇地域内就业人数在5人及以上的法人单位,调查对象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等。

城镇地区私营法人单位(包括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内资企业中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城镇地区非私营法人单位(包括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除私营单位以外的内资(包括机关、事业)单位、港澳台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对城镇单位采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4.行业分类标准

劳动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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