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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月全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发布日期:2026-06-23 10:00:3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综合处 字体:[ ]

1-5月全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山东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

2026年6月23日



1-5月,全省上下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使命担当,聚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全力畅通政策落地、产业循环、供需衔接各环节,推动生产供给稳定增长,主要经济指标好于全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一、生产供给稳步增长。工业运行稳健。1-5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7%。从三大门类看,规模以上采矿业增加值下降1.8%,制造业增长7.9%,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长4.9%。从行业增长面看,全省41个行业中有31个实现增长,增长面为75.6%。服务业增势平稳。1-4月,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0%。10大行业门类全部实现增长,其中,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营业收入分别增长10.5%、10.0%。

二、市场需求总体平稳。固定资产投资低位调整。1-5月,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9.5%。其中,第一产业投资增长19.9%,第二产业投资下降2.9%,第三产业投资下降15.9%。消费市场稳步向好。1-5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3.1%。其中,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长2.6%。粮油食品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零售额分别增长7.2%、5.8%、4.6%。进出口规模稳步扩大。1-5月,实现进出口总额14722.4亿元,同比增长3.3%。其中,出口下降0.9%;进口增长9.6%。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9558.9亿元,增长4.4%,占进出口总值的64.9%。

三、发展动能向新向优。工业高端化步伐加快。1-5月,规模以上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1%,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1.9%,分别高于全部规上工业增速3.4、5.2个百分点。半导体分立器件、服务机器人产量分别增长20.7%、12.0%。消费新业态持续扩张。1-5月,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1082.3亿元,增长24.5%,高于全部限上零售额增速21.9个百分点。

四、经济运行韧性显现。财政金融运行稳健。1-5月,全省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21.4亿元,同比增长1.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63.2亿元,下降2.1%。截至5月末,全省本外币存款余额增长8.5%,贷款余额增长7.9%。其中,企(事)业单位贷款增长12.3%。民营经济持续向好。1-5月,民营企业实现进出口1.14万亿元,增长4.8%,占全省进出口总额的77.3%。

五、民生保障稳步改善。就业形势保持稳定。1-5月,全省城镇新增就业53.5万人,增长3.1%,比1-4月提高1.7个百分点。物价水平温和上涨。1-5月,全省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0.7%,比1-4月提高0.1个百分点。分类别看,食品烟酒及在外餐饮价格下降0.1%,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2.2%,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下降0.2%,衣着类价格上涨0.4%,交通通信价格上涨0.5%,医疗保健类价格上涨0.2%。其中,5月份上涨0.9%。民生领域保障有力。1-5月,卫生健康支出增长1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3.4%。



附注: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4)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辖区内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投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开发项目投资,不包括农户投资。

(5)就业人员是指16周岁及以上,有劳动能力,为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而从事一定社会劳动的人员。

(6)财政收支数据来源于省财政厅;金融机构信贷数据来源于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使用外资数据来源于省商务厅;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数据来源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济南海关和青岛海关;市场主体数据来源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路、水路、港口运输数据来源于省交通运输厅。

(7)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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