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统计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09-03-31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08年,山东省统计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

  省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强化行政权力监督、扩大工作透明度、优化发展环境的有效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为加强对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省统计局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综合处、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相关处室处长为成员,明确了各成员处室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

  (二)认真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工作

  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是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统计信息的关键。省统计局根据《条例》规定和省政府参考样本,广泛征求意见,本着“内容齐全、科学规范”的原则,认真细致地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内容齐全,就是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将应该公开的统计信息全部纳入信息公开目录。科学规范,就是严格按照统一格式、统一标准和统一索引编码编制目录,做到分类科学、格式规范,为群众获取信息提供保障。

  (三) 畅通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建设。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行统计政务信息公开,省统计局全力狠抓山东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建设。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建设中,我们突出统计特色,增强和完善了网站对外宣传、政务公开、便民服务三大功能。在充实完善原有的机构职能、通知通告、工作动态、统计法规、统计标准、指标解释、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统计文化、大型普查、部门统计等栏目基础上,新增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业务平台、统计违法举报、网上调查、互动反馈等服务栏目,建立开发了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系统,初步搭建起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为做好与社会公众的双向互动,我们建立健全了网上回复工作机制,对网上互动栏目中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实行网上提交、即时受理、限时回复、跟踪督办和网上通报,保证网上互动栏目中的意见、建议、咨询和投诉等得到及时处理回复。我们还开发了网上办公平台,实现了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等事项的网上办理。群众通过外网就能了解网上办事的办理指南、办理依据、办理机构、办理程序,对统计审批事项可在网上表格下载、网上资料提交与受理,做到了让广大企业和市民足不出户,在家里就能够享受到统计机关的良好服务。

  目前,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已在山东省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和山东省统计信息网上公开,重要信息则通过统计公报、普查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等形式进行公开。

  ----以统计资料对外阅览室为载体,建立了山东省统计局社会服务窗口。统计社会服务是统计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改变统计服务重领导轻公众、企业的状况,满足不同用户的不同方面和不同层次的需求,省统计局建立了面积达110平方米的统计资料对外阅览室,各种统计资料达2000多册,配备了七台电子阅览计算机以及复印机、打印机等服务设备,建立了专家咨询室,公布了统计咨询电话。统计资料对外阅览室和统计咨询电话试运行以来,在开放日查询用户和咨询电话越来越多。

  (四)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建立严格规范的制度体系,是确保信息公开依法、有序进行的重要基础。制订了《山东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山东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及《山东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信息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通过以上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做到有章可循。

  (五)加强宣传和学习培训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条例》的贯彻落实准备工作,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通知》,要求各处室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认真做好《条例》贯彻实施的准备工作,并特别强调处长要带头参加《条例》的学习和培训,努力将《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到实处。二是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省政府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使工作人员真正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省统计局2008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0条。机构职能类3条,占0.3%;政策法规类38条,占3.6%;规划计划类36条,占3.4%;业务工作类78条,占7.4%;统计数据类899条,占84.7%;其他信息6条,占0.6%。其中:在山东省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开的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政策法规类7条,规划计划类11条,业务工作类26条,统计数据类51条,其他信息6条。在山东省统计信息网上主动公开的政策法规类信息31条,都是本省制定或涉及统计业务类的条例、规定、办法、规章等;规范性文件25条,公文信息52条。属于本部门业务类分析、信息448条。我局是业务局,提供的大量信息都涉及到历年或本年度每月的统计信息数据,其中在网上公布的月度统计指标每月就达400余个,数据达800余笔,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大量的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山东省统计局自2008年5月份以来,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9件,其中通过我局网站www.stats-sd.gov.cn“信息公开申请”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15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5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9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90%以上是涉及到人民生活方面的统计信息,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职工平均工资;山东省各地市历年生产总值;山东省投入产出情况等。

  在已经答复的29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26件,占总数的89.7%,主要涉及人民生活方面的统计信息,如职工年平均工资、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等。

  “否决公开”为3件,主要是市民提出申请的数据不是我局所能提供的,如山东分地区平均初婚年龄等。

  从申请的对象分析,以山东本省公民为主,占全部申请的96%,也有部分是来自河北、厦门等地的外地公民。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暂时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全免费制度,向社会各界无偿提供统计信息,不存在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由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重视,公开内容丰富,依申请公开办理及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好评。省统计局2008年度未接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目前存在问题和不足。虽然我局在信息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我们认为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综合服务水平还不够成熟。

  (二)改进措施。今后应进一步加强栏目内容建设,加强内部专业协调,提高数字服务功能。进一步突出统计特色,增强外网对外宣传、政务公开、便民服务三大功能,发挥好统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积极做好政府统计信息网上主动公开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工作,健全网上提交、即时受理、限时回复、跟踪督办和网上通报工作制度,做好山东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要进一步加强网上统计办事平台建设,公开网上事项办理指南、办理依据、办理机构、办理程序,做好统计审批事项网上表格下载、网上资料提交与受理,为广大企业和市民提供更便捷的网上统计办事服务。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形式完善、程序严密、工作机制健全;加大投入,改善条件,完善政府信息网站功能,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2009年,省统计局将按照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政府沟通老百姓的连心桥。

 

二OO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