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由山东省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意见,并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本报告在山东统计信息网上刊登,文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1年省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切实加强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省统计局及时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综合处、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相关处室处长为成员,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处室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为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严格按照《山东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山东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及《山东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等规章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信息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2011年度省统计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8条。机构职能类5条,占0.6%;政策法规类1条,占0.1%;规划计划、统计信息类36条,占4.0%;统计数据类855条,占95.3%。
(二)2011年度省统计局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建设。
1、在山东省统计局门户网站(http://ww w.stats-sd.gov.cn)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了公开指南、公开目录、资料查阅时间、咨询电话、咨询信箱、现场咨询地点和依申请公开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
2、设立了山东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现场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同时,开通咨询电话,为社会公众提供咨询服务。
建立了全国统计系统面积最大的统计资料对外阅览室,各种统计资料达6000余册,配备了7台电子阅览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等服务设备,建立健全了有关工作制度,并配备一名专门服务人员。按照“要以翔实齐全的统计资料、规范的统计服务、优质的服务态度服务于社会用户”的要求,认真做好社会服务工作。为进一步增强社会服务的能力,加强了资料收集与管理,2011全年共搜集统计资料580多册,基本做到了县级以上统计资料应搜尽搜。在开放日,认真做好社会用户接待工作,做到主动了解用户需求、协助用户上架查询、耐心解答用户提问,以优质的“诚信鲁统”品牌式服务树立山东统计的良好社会形象。
3、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电子邮箱(sdxxb.gzxx@stats-sd.gov.cn),网上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4、认真把握新闻宣传力度、范围和内容,更加重视新闻宣传的规范性、适度性。省统计局按季度在主要媒体发布、按月在外网发布经济运行情况,注意统一口径,很好地发挥了科学统计“反映发展、宣传发展、评价发展、促进发展”的作用。同时认真对待各类新闻媒体的专题组稿,为各类媒体提供了大量统计分析和信息稿件,促进新闻宣传工作向主动服务、向服务领导和社会公众并重转变,提高了统计工作的透明度和统计公信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1年,省统计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80件,比2010年增加27件,增长50.9%。其中通过山东统计信息网“信息公开申请”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31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3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46件,分别比2010年增长14.8%、50%、91.7%。80件申请均已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办结。
从申请对象看,主要包括在校师生、研究人员及企业员工,主要用途是课题研究、论文写作及市场调研。
从申请内容来看,50%以上的申请涉及人民生活方面的统计信息。如山东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各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10年山东省国有单位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10年山东交通运输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09年各市民用车辆拥有量等。40%左右是查询全省及各市社会经济综合发展指标方面的统计信息,如全省及各市的GDP、山东海关进出口总额、山东省农村人口数、各市城镇农村人口数、2010年山东能源消费总量、山东省能源统计数据及能源平衡表、山东省第二产业增加值及增长速度等。
已经答复的80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74件,占总数的92.5%,“否决公开”为6件,占7.5%,主要为提出申请的数据不是我局所能提供的。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省统计局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并免费提供材料复印等服务。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省统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自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以来,省统计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时刻绷紧保密工作这根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万无一失。对拟上网公开的信息,按照《山东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山东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要求,坚持每稿必审,认真细致,一丝不苟,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把好公开信息保密工作的最后一道关。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强化监督。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审查工作,省统计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对全局各处室、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社会评议和内部监督检查两方面执行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及时通报考核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在有些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和完善。
一要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增强信息更新的时效性。
二要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借助媒体、网络等加大统计信息公开力度。
三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