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统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2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由山东省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并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本报告在山东统计信息网(www.stats-sd.gov.cn)上刊登,文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2年省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坚持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不断加强领导机制、工作机制、监督机制建设,通过修订完善机关办文、办会、办事制度,规范机关政务运行程序,使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日渐完备,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制定印发了《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山东省统计局资料管理办法》、《山东省统计局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山东省统计局行政许可办理窗口工作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统计局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修订了各类财务管理规定以及《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审批表》、《行政许可决定书》等相关文书,实现统计政务全面公开、主动公开,稳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2012年度省统计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49条。机构职能类6条,占0.6%;政策法规类3条,占0.3%;业务公开信息类861条,占90.7%;规划计划、统计信息类72条,占7.6%; 财务预决算信息6条,占0.6%;招标采购信息1条,占0.1%。

  (二)2012年度省统计局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建设。

  1.利用门户网站做好政务公开。在门户网站山东统计信息网(www.stats-sd.gov.cn)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公开申请、公开机构四个栏目。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完整,分别对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六大类信息进行了详细规定。公开目录按照信息公开指南的要求及时更新。山东统计信息网根据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规范并发布本单位政务公开相关信息,内容完整,更新及时。

  2.设立了山东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现场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同时,开通咨询电话,为社会公众提供咨询服务。

  3.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电子邮箱(sdxxb.gzxx@stats-sd.gov.cn),网上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4.统计新闻宣传是统计服务社会、服务大众的重要渠道。去年以来,我局牢固树立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是统计工作第一要务的指导思想,坚持积极、适度和稳妥的原则,更加注重实效,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新闻宣传工作。为迎接省第十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我们通过山东电视台、山东政府网、山东通讯、山东发展战略研究、省局外网等媒介积极宣传省第九次党代会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在今年经济形势比较复杂的情况下,我们更加注重把握新闻宣传力度、范围和内容,更加重视新闻宣传的规范性、适度性,按季度在主要媒体发布、按月在外网发布经济运行情况,注意统一口径,很好地发挥了统计“反映发展、评价发展、宣传发展、促进发展”的作用。同时通过各类新闻媒体的专题组稿,为各类媒体提供了大量统计分析和信息稿件,促进新闻宣传工作向主动服务、向服务领导和社会公众并重转变,提高了统计工作的透明度和统计公信力。

  5.建立统计展示厅,提高统计工作透明度。为迎接新中国山东政府统计机构成立60周年,更好地对外宣传统计工作,建设了全省第一家统计展示厅并于2012年9月份正式对外预约开放。在建设过程中,按照忠于历史、反映历程、展示成就、正面宣传、勤俭办事的原则,在全局及系统的共同努力下,几上几下反复对展览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加大对统计文物的收集力度,丰富了展厅内容,增强了展厅的感染力。展厅从领导关怀、机构沿革、统计调查与国民经济核算、统计服务、统计法制、基层基础工作、信息化建设、走向成熟的山东统计等八个方面,通过图文实物等形式,反映和宣传了山东统计,成为新时期我局对外弘扬统计核心价值观、宣传统计发展、展示统计成果、颂扬统计人风采的重要场所。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省统计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98件,比2011年增加18件,增长22.5%。其中通过山东统计信息网(www.stats-sd.gov.cn)“信息公开申请”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31件,通过快递提交的申请有1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66件,98件申请均已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办结。

  从申请对象看,主要包括在校师生、研究人员、律师及企业员工,主要用途是课题研究、论文写作、法律服务及市场调研。

  从申请内容来看,50%以上的申请是查询全省及各市社会经济综合发展指标方面的统计信息,如2000-2012山东省投入产出表,全省按国别(地区)分的海关进出口商品总值,2011年山东省农村人口数,全省18岁以下(不含)及60岁以上(不含)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全省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全省能源分类消费量,全省按行业分能耗消费量。40%左右的申请涉及人民生活方面的统计信息。如月度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2011年山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全省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国有单位各行业平均工资,全省城镇单位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等。

  已经答复的98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93件,占总数的94.9%;不予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1.0%;其他情况4件,占总数的4.1%。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省统计局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并免费提供材料复印等服务。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省统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山东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山东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要求,严格落实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建立审批登记表,实行“一事一审”,履行保密审查人员审核和分管领导审批手续,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使其切实增强保密防范意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在有些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和完善。

  一要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及时公布有关规章和文件,推进统计工作规范统一、公开透明。

  二要进一步提高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服务能力,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更加便捷地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三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积极开展信息公开、《保密法》专题培训,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山东省统计局   

         201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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