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统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1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由山东省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并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本报告在山东统计信息网(tjj.shandong.gov.cn)上刊登,文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省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省统计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综合处等处室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联络职能设在局办公室。

  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印发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以及《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全面完善了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理顺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了各个处室的职责权限。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做到程序规范,运转有序。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3年在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下,对我局部门预算在省统计局门户网站和省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发布,包括2013年收支预算表、201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2013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及相关情况说明,真正做到了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2013年度省统计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4条。机构职能类2条,占0.2%;政策法规类1条,占0.1%;规划计划、统计信息类69条,占7.2%;统计数据类889条,占92.2%;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占0.3%。

  (二)2013年度省统计局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建设。

  1.利用门户网站做好政务公开。在山东省统计局门户网站(http://www.stats-sd.gov.cn)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了公开指南、公开目录、资料查阅时间、咨询电话、咨询信箱、现场咨询地点和依申请公开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

  为切实推进我局统计电子政务建设,以统计门户网站建设为基础,完成了省局统计网站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服务平台按照最新技术和架构对硬件环境进行优化,提高了平台运行可靠性、稳定性;依托门户网站,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应用,平台综合性功能大幅增强。

  2.设立了山东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现场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同时,开通咨询电话,为社会公众提供咨询服务。

  3.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电子邮箱(sdxxb.gzxx@stats-sd.gov.cn),网上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4.统计新闻宣传是统计服务社会、服务大众的重要渠道。去年以来,我局积极打造现代化服务型统计,促进新闻宣传工作向主动服务社会各界转变。坚持按季度在主要媒体发布、按月在外网发布经济运行情况,同时通过各类新闻媒体的专题组稿,为各类媒体提供了大量统计分析和信息稿件;精心组织开展第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庆祝活动,进一步宣传统计工作,加深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理解与信任;为适应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需要,开通了山东统计政务微博,拓展统计信息传播平台,建立了山东统计人与广大网民互动交流的桥梁和纽带,进一步提高了统计工作的透明度和统计公信力。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省统计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43件,比2012年增加45件,增长45.9%。其中通过山东统计信息网(www.stats-sd.gov.cn)“信息公开申请”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31件,与2012年持平,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112件,比2012年增长69.7%。143件申请均已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办结。

  从申请对象看,主要包括在校师生、研究人员、律师及企业员工,主要用途是课题研究、论文写作、法律服务及市场调研。

  从申请内容来看,50%以上的申请涉及人民生活方面的统计信息。如2012年山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12年山东省农、林、牧、渔业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012年山东省运输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12年山东省国有单位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40%左右是查询全省及各市社会经济综合发展指标方面的统计信息,如山东省2012年城镇人口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山东省各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12年山东省主项资质水利水电工程建筑企业数、主项资质水利水电工程建筑企业建筑业总产值、主项资质水利水电工程建筑企业年末从业人员数、水利管理业项目投资规模等。

  已经答复的143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138件,占总数的96.5%;不予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0.7%;其他情况4件,占总数的2.8%。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省统计局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并免费提供材料复印等服务。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省统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我局制定印发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严格遵循“谁主管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实行单位行政领导负责制。

  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工作流程,坚持执行所有上报必须“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未经审核把关的信息一律不得上网。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要求,每年我局所属的事业单位通过年度检验后,相关信息按时加载到我局的统计信息外网上进行信息公开,并将公开信息进行网络截屏,填写《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备案书》后,到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进行信息公开备案。

  目前我局所属的7个事业单位,2011年度、2012年度的年度检验信息已进行了公开。2013年度的事业单位年度检验按要求应在2014年3月底前完成,届时将公开最新信息。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在有些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和完善。

  一要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公布有关统计信息,推进统计工作规范统一、公开透明。

  二要进一步发挥统计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依托门户网站,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应用,建立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统计数据发布系统。

  三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密法》相关知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