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山东省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在山东统计局网站(tjj.shandong.gov.cn)上刊登,文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省统计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完善工作机制,着力强化数据发布和解读回应,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水平。
(一)突出重点推进主动公开
一是积极做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效宣传。与山东广播电视台、大众日报等省内主要媒体密切合作,从数据入手介绍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效,第一时间在山东新闻联播发布月度数据,接受媒体采访。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联合,先后召开2019年度、2020年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等4场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全年发布新闻通稿12篇,解读稿90篇,通过中央电视台驻山东记者站、新华社山东分社等中央媒体和山东广播电视台、《大众日报》等省级主流媒体发布新闻稿100多条。全年先后有30多人次接受各类媒体采访,省统计局新闻发言人介绍山东高质量发展探索与实践的采访在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栏目播出。
二是全面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发布解读。与有关媒体密切配合,在电视、报纸、网络、手机客户端等平台组织系列报道,进行全覆盖、立体式宣传。在《大众日报》刊发7篇《山东省第四次经济普查公报》,全景展示山东第四次经济普查成果,《家底更实、结构更优、质量更高、后劲更大、信心更足,山东省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发布》《摸清家底,高质量数据服务高质量发展》《轻装上阵,高质量发展信心更足》等新闻稿件得到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策划制作“怎么看、如何查、专家谈、企业家说”等《解读四经普》系列新媒体作品,被广泛转发,引发强烈反响。
三是倾力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与省内主要媒体签订协议,联合山东广播电视台制作播出人口普查公益广告,在大众日报刊发人口普查宣传专版,刊登入户告知书,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普查内容、对象、要求、时间安排等需要周知的重要事项,利用山东统计微信号持续发布人口普查宣传稿件,《人口普查大点名,家家户户齐答到》等多篇点击量过万,“大国点名,没你不行”声彻齐鲁,家喻户晓。
四是统筹做好统计开放日活动。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总体部署要求,9月23日省统计局与泰安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了全省第十一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暨山东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深入宣传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引导普查对象主动关注普查,深入感知普查,支持配合普查。邀请市民代表深入统计站、调查户及企业进行实地调研,进一步推动政府统计走向公开透明。
五是扎实做好统计数据开放共享。制定山东省统计局统计数据管理办法,编制完成省统计局政务数据汇聚、数据共享、数据开放“三个清单”,确定我局建设的经济运行重点领域监测库和“三大经济圈”运行监测库为专题库、主题库,并完成数据加载上传。对党政机关和社会公众提出的数据需求做到随时关注,第一时间回复。全年在省统计局官方网站公共数据平台加载进度数据4000余笔,《山东统计年鉴2020》《2019年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在官方网站全文公开。
六是着力做好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加强统计部门内部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年度“双随机”执法检查计划,对1377家企业进行检查,及时在山东省统计局门户网站公开检查结果和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公示。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4项,其中牵头1项,配合3项,检查结果和行政处罚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公示。认真做好违法企业的处分处理,依法依规对95家违法企业做出行政处罚,认定25家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将行政处罚信息按照政府“互联网+监管”和“双公示”的要求,按照程序推送至“信用山东”官网。
七是认真做好统计调查项目公开。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和《山东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规定,不断加强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审批,认真做好部门统计调查项目信息公开,及时通过山东省统计局网站发布更新审批公告,方便社会公众查询。2020年对5个省直部门统计调查项目进行审批公示。
八是切实做好政务服务标准化。将我局25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网通办”总门户运行;梳理审核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要素,调整网办深度,确保要素准确、流程顺畅;行政许可事项接入“爱山东”APP,实现“掌上办”;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完成了账号创建,认领了国家事项,编制并公布了检查实施清单;办理涉外调查许可证1家;积极推动电子证照改革,顺利实现在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应用电子执照;认真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开展“三个全面清理”工作,完成向“两区”放权省级事项梳理。
九是依规做好办文办会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确保“五公开”落实到公文办理和会议办理程序中。按照《山东省统计局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办法》,2020年主动公开公文30件,公开办公会议8次,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部门办公会议2 次。
(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省统计局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6件,其中通过山东统计局门户网站(tjj.shandong.gov.cn)“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152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32件;通过信函提交的申请有2件。186件申请均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办结。
从申请对象看,主要包括在校学生、科研人员、律师、企业员工,主要用途是论文写作、课题研究、法律服务及市场调研。
从申请内容来看,主要是申请查询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的统计数据。其中,查询较多有投入产出表数据,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及分行业数据,城乡居民收入数据等。还有一些是查询部门统计数据的,比如农产品进出口数据、教育数据、信贷数据等。
在已经答复的186件申请中,予以公开有125件,占67.2%;因不属于本机关负责或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而无法提供的48件,占25.8%;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按照统计法规定不予公开的2件,占1.1%;属于不予处理的10件(包括重复申请或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的),占5.4%;因申请人撤回申请作为其他处理的1件,占0.5%。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把公文审核关。各处室、中心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提高公文类政府信息的公开效率。编制《山东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规范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标准,使主动公开有章可循,做到公开事项全面精准、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将官方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数据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完成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整合建设及旧平台的数据迁移工作。进一步规范栏目设置,优化平台功能,不断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充实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发布统计数据、政策解读、工作动态、会议情况等信息,把门户网站建设成为向社会提供统计数据和信息咨询的第一平台。2020年度省统计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229条。
二是积极利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宣传统计。进一步扩充统计数据发布形式,在统计领域重要法规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项发生时,主动发布信息,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引导预期。充分利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访谈交流等多种形式,从公众视角对信息进行再加工。完成“山东统计”微信改版,增设数据发布、人口普查、互动查询等板块,全年发布微信450篇,抖音55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及时调整山东省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作为处室评优的重要依据。印发《山东省统计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年工作进行部署,明确重点任务、细化责任分工;进一步完善了统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明确了各个处室的职责权限。
三是加强专题教育培训,不定期召开处室政务公开联系人会议,排查存在问题,改进公开方式,进一步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0 | 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 | 0 | 95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0 | 2691.05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82 | 1 | 0 | 0 | 0 | 0 | 18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24 | 1 | 0 | 0 | 0 | 0 | 12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8 | 0 | 0 | 0 | 0 | 0 | 4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9 | 0 | 0 | 0 | 0 | 0 | 9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185 | 1 | 0 | 0 | 0 | 0 | 18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0年,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改进、公开载体渠道不断拓展,各方面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同时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行政决策公开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统计新闻宣传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拓宽,宣传全省月(季)度经济社会运行情况、发展成效解读等方面的多,宣传统计改革发展、统计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少,新闻宣传点的选择不够科学精准;三是统计服务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统计信息查询服务还不够及时到位。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增强行政决策公开透明度,研究探索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参与决策的事项和方式,建立各方了解统计、理解统计、支持统计的互动机制,为各方更好的了解统计机关运行,监督统计部门决策拓宽新渠道。
二是进一步丰富统计新闻宣传的内容与形式。强化统计新闻宣传意识、增进与新闻媒体沟通交流、丰富拓展新闻宣传内容与形式,把握建党100周年、“十三五”成就宣传等关键重要节点,继续加强对外发布解读,努力提升统计新闻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三是积极探索建立将依申请公开中需求量多的信息转变为主动公开的机制,使社会公众更方便、更及时地获取和使用统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