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省各级统计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优化统计环境、维护统计秩序、提高数据质量为总体目标,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统计工作任务。 一、各项普查、调查工作进展顺利。农业普查全面展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不断强化农业普查的政府行为,及时成立各级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为农业普查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各级统计部门精心组织,高效运作,“四落实”工作及时到位。全面完成了全省普查人员的选调、培训工作。周密组织各级普查试点,积累了工作经验,锻炼了队伍。普查宣传工作形式多样,效果明显,营造了良好的普查氛围。由农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带队,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我省农业普查各项准备工作得到了国务院农业普查督查组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目前,农业普查登记工作已基本结束。 认真做好经济普查资料的开发利用,编印了《山东省经济普查年鉴(2004)》、《山东省第一次经济普查分析研究资料汇编》,并根据经济普查资料,对全省基本单位名录库进行了更新维护。圆满完成了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省统计局及各市相继发布了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参与完成了全省残疾人抽样调查的试点、培训、调查摸底、正式登记、质量验收、数据处理、数据发布等工作,我省上报的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一次性通过国家验收,无一差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常规性统计调查任务。 二、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步伐不断加快。认真落实《2006年全省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要点》,统计制度方法的科学性、适应性不断提高。全面推动服务业统计改革,研究制定了符合我省实际的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和服务业重点行业统计调查制度;健全了服务业统计与服务业发展考核制度,通报了2005年我省服务业重点行业发展情况。健全完善了社会综合统计年报制度,增加了反映社会事业发展的价值量指标。改革完善了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制度。制定了能源统计公报制度和能源平衡表统计制度,实施了山东省千户重点用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统计制度。完善了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将农村非农户投资纳入统计范围。制定了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实施方案,规范了信息产业统计口径。建立了全省劳动力调查制度和1%人口抽样调查制度,全面推行扩大范围的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制定了全省文化产业统计监测制度及其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文化产业统计监测工作。在全省实行了限额以下贸易县县抽样调查工作。按照新的城乡划分标准,精心组织了城乡划分工作。 三、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以国民经济核算为龙头,强化各专业间的沟通与协调,加大了对各专业和部门数据的审核、评估和监控力度,理顺了核算基础资料来源渠道。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了市级GDP数据质量管理和审核制度,强化数据质量控制措施。大力推行企业联网直报,从技术上减少了对统计数据的中间干扰。为解决服务业的混统漏统问题,以省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完善和改进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召开了全省服务业发展暨统计工作会议。由于基础工作扎实,核算方法规范,各种比例系数使用适当,我省的主要宏观数据较真实地反映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上报数据在国家历次GDP联审中均一次性通过。 四、统计服务职能进一步强化。全省各级统计部门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搜集信息,深入解读数据,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增强统计服务的针对性、主动性和有效性,统计“反映发展、评价发展、宣传发展、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认真开展统计分析和研究,得到了省领导的高度评价。不断加大统计信息报送力度,省统计局被“两办”采用的信息数量连续多年居省直部门前列。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配合有关部门,圆满完成了全省新开工项目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统计信息提供和发布管理办法》,规范了统计信息提供与发布行为。积极派人参与了省委、省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组织的市级评价指标体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第三产业情况、企业技术创新等重大调研活动。出色完成全省17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评价、社会公众安全感调查、“百姓心目中的和谐社会”电话调查等专项调查。 五、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向纵深发展。在大力推广“嘉祥经验”的基础上,省统计局又在龙口市召开了全省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现场会,确定了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目标任务。开展了县级统计机构现状调查,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工作奠定了基础。采取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了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知识、统计法规、计算机知识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基层统计人员素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向全方位、深层次发展。各市统计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抢抓机遇,积极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使这项工作出现了重点突破、全面开花的喜人局面。济南、青岛、淄博、济宁、聊城等市不断加强乡镇统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临沂市不断加强农村统计台帐建设;东营、滨州、菏泽等市也在乡镇统计机构建设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六、统计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制定了《山东省开发区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使开发区统计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全省共查出统计违法案件2748件,对706家单位进行了经济处罚,给予8人党纪政纪处分,强制执行16件,达到了“查处一案,震慑一片”的效果。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完善了统计执法报表制度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保持统计普法工作连续性,开展了统计“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制定了《山东省统计“五五”普法规划》,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培训了各市、县普法骨干,组织开展了“12.4”、“12.8”普法宣传活动。统计巡查成效显著,完成了对莱芜、德州、枣庄、聊城、济南五市的巡查工作,三年巡查一遍的目标顺利实现。 七、部门统计工作进一步规范。加强部门统计管理,修订了《省级部门统计数据报告制度》,严格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从源头上规范部门统计行为。依据《山东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首次开展了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单位的考核验收工作,省工商局成为首家“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单位”。各部门也在规范统计行为、加强基础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如: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人事厅联合召开会议,对党内统计、干部人事统计和离退休干部统计工作作出专门部署;省工商局提出用3年时间实现系统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目标;省计生委、省公安厅组织开展了系统内的统计干部培训班;省国税局建立了系统会统人才库。各部门在农业普查、服务业统计等方面有力地支持了省统计局的工作,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八、统计机构队伍建设取得新突破。省统计局按照“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要求,制定了《“十一五”期间干部培训规划》和《2006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精心组织了“双30”统计局长培训、统计理论及计算机知识培训、高级统计师英语及计算机培训、统计分析与信息培训等各类培训,培训力度逐年加大。机构建设取得重大突破,经省编办批准,省统计局增设了农村统计处、能源统计处、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和服务业调查中心等4个处级机构,增加了相应的处级领导职数和事业人员编制。扩大干部交流范围,进一步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积极支持调查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完成了高级统计师考评结合试点工作,受到国家统计局、省人事厅的高度评价。周密组织了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统计人员继续教育、调查分析师证书考试等工作。各市在机构设置上也取得了重大突破。济南市设立统计执法监察支队,为全额预算管理副局级事业单位;青岛、威海等市成立了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淄博、济宁等市成立了能源资源统计科;泰安、德州、滨州等11个市设立了国民经济核算科。 九、统计信息化建设取得新成绩。各级统计部门把加强信息化建设作为提升统计生产力的重要手段,不断加大资金投入,配备和更新了台式机、笔记本、存储器、服务器等设备,增加了计算机房的安全措施,升级了网络带宽,全省统计信息化建设在全国统计系统中继续保持领先优势。仅省统计局就更新计算机近150台,建成全国视频会议山东系统。省、市统一建立了网络安全防御体系。技术研发能力进一步增强,省统计局和青岛市成功研发出企业直报系统,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济南市各乡镇都建立了独立的统计网站;潍坊市开发出统计信息网维护系统;威海市新建了高标准的计算机房;日照市健全了统计信息化网络。 十、文明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建立完善了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省统计局再次被评为“省级文明机关”。“文明系统”创建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去年已有7个市获得省级文明机关的基础上,今年又有淄博、济宁、威海、德州、菏泽等5个市被评为省级文明机关。枣庄市所有县级统计局全部进入文明机关行列。积极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取得初步成效。认真开展“和谐机关”创建活动,评选出了省统计局“十佳和谐处室”和“十佳和谐家庭”。潍坊、威海等市统计文化品牌成为全市的知名品牌。临沂市被评为“全市行风建设十佳单位”和“全省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总之,2006年全省统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进一步发挥了统计工作反映发展、评价发展、宣传发展、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有力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作出了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