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统计工作综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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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是十分不平凡的一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国深入开展,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全省统计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转方式调结构工作大局,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积极主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统计服务,各项统计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我国在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全省统计系统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多种形式,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热潮。省统计局党组专门印发了学习通知,制定学习贯彻方案,各党支部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把学习要求落到实处;各级统计部门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贯彻活动。通过学习,真正把会议精神转化为全省统计系统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的持久动力,转化为推动统计改革和创新发展的战略举措,转化为加快实现统计现代化的实际行动,广大统计人员的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增强,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进一步提高。 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省统计局作为全省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一系列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五个更加注重”基本原则,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自学、视频讲座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系列理论,筑牢践行群众路线的思想根基。坚持开门搞活动,充分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广泛开展谈心活动,省统计局党组和各支部党小组分别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查摆 “四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明确努力方向,研究制定整改措施41条,代省政府起草了《关于在全省开展“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方案》。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制定完善《各专业业务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统计分析工作标兵评选办法》、《统计政务信息工作标兵评选办法》等一批制度规范,形成推进统计事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成效明显。在全省统计系统开展“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将活动贯穿到各项统计工作中,统计工作质量效益得到明显提升。统筹推进活动开展。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查找分析影响统计质量效益的各种问题,理清工作思路。加强制度建设,将各项具体工作逐一细化规范,形成《工作规范化操作手册》。全省统计系统上下联动,济南、青岛开通活动专题网站,淄博公开承诺践诺,东营、潍坊把活动考核与机关绩效考核挂钩,烟台、莱芜开展大讨论活动,泰安开展创新工作评比,日照印发《“统计质量效益年”服务手册》,菏泽举办“统计论坛”,推动活动蓬勃开展。巩固提升四大工程建设。全面部署企业联网直报“三查”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自查核查,清理统计代理机构代替企业联网直报的文件、规定和代理事务,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确保做到“四个坚持”,严守“四条红线”。济南联合部门集中办公做好企业入库工作,东营推进“全市一库”的名录库维护模式,临沂实行联网直报企业网格化、无界限管理。在各级统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8万多家三上企业和重点服务业企业,通过联网直接向国家及时报送数据。不断完善数据质量控制机制。加强统计数据审核评估,制定出台《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加强分析预警,坚持关口前移,通过到部门、市县、企业调研分析,提前对主要宏观经济数据走势进行预测预警。青岛与部门、企业建立定期协商制度,莱芜建立数据质量控制体系,菏泽出台统计数据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实现统计数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大力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加强统计执法,抽取1500多家三上和重点服务业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组织统计案卷评查,对重点案件省统计局直接查处,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开展统计法颁布30周年系列纪念宣传活动。各市积极推进依法统计,泰安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突击月”活动,威海举办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法制专题讲座,德州举办纪念统计法颁布30周年座谈会。着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继续坚持“三个转变”的工作思路,开展县级统计机构规范化考核,加强企业统计星级管理,积极引导各市进行有益的探索。济南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枣庄、潍坊市政府召开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现场会,东营、德州探索推行企业和基层统计人员考核补贴制度,威海、日照、滨州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 四、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稳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经济普查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早、细、严、实”的工作原则,扎实推进普查各项准备工作。落实普查机构、人员、经费和物资。在成立普查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办公场所的基础上,各级普查机构积极筹措普查工作经费,全省共落实普查经费约1.5亿元,有力保障了普查工作的开展。全省共选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18万人,全力抓好普查业务和“两员”素质培训,为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力支撑。落实普查工作机制。制定普查工作制度、规则、办法、职责,设计普查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形成了科学严谨的普查工作运行机制。全力抓好普查综合试点工作,得到国务院经普办的充分肯定。积极开展部门调研和协调,充分利用部门行政登记资料,并与省工商局、省国资委等部门联合安排部署普查工作,形成工作合力。落实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措施。认真开展普查单位核查,努力搞好普查区划分与绘图,全力做好普查软硬件的编程与测试,加强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办法的落实,把提高普查数据质量贯穿于普查工作的全过程。省统计局班子成员坚持分片负责,并组成若干工作组全面督查指导,有效促进普查工作的开展。落实普查宣传。与省委宣传部联合开展普查宣传,各地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等进行广泛宣传动员,为依法普查营造浓厚的氛围。各市积极做好三经普各项准备工作,东营开发使用三经普数据比对系统,泰安建立普查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临沂推进个转企工作,为普查正式登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统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省统计系统进一步提升对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的服务质量,逐步加强对调查对象的服务职能,切实推进现代化服务型统计。统计分析预警水平进一步提升。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时刻关注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对工业、投资、能耗、房地产、贸易等重点领域敏感指标,进行提前调度,分析预警,为省领导把握形势、科学决策及时提供参考依据。加大调研力度,健全完善对企业生产经营的监测,定期组织重点联系企业进行交流,对行业、产业、产品、市场进行分析,增强了统计分析的针对性。统计信息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不断提高统计信息的报送频率,既突出“短、平、快”,又突出“新、深、实”,增强统计服务的时效性。全局累计向省委、省政府“两办”报送统计信息375条,分别采用146条和156条,向国家统计局网站报送统计信息(含市)1436条,采用317条,采用数量皆位居前列。统计科研宣传力度不断加大。精心组织全省第九届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和第30次统计科学讨论会论文集征文活动,统计科研水平进一步提高。做好统计新闻宣传服务,举办全省统计宣传骨干培训班,推动统计新闻宣传工作再上新水平。统计服务范围进一步拓展。积极为党委政府提供优质服务,为省领导参加重要会议、活动提供数据和分析材料,为省“两会”提供统计信息服务,开展对“两区一圈一带”统计监测,完成对山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的测算监测,协助省委组织部修改完善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高质量完成17市9项27个定量指标的搜集审核汇总,协助省委宣传部完成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市县现场测评工作,得到省领导的充分肯定。服务调查对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改进统计网站综合服务平台,开通统计政务微博,通过“阳光政务热线”、联网直报平台等媒介,努力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咨询和信息查询服务。各市以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为目标,进行大胆创新。青岛启用“数据青岛”综合数据信息平台,淄博、聊城建立统计监测联系点制度,枣庄打造智库式统计服务品牌,临沂编制“中国临沂商城指数”,被列为全国统计监测点。 六、各项统计调查工作取得新进展。认真组织实施工业、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批零住餐业、社会、科技、农业等领域各项常规统计调查工作。切实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省统计局单独设立了服务业统计综合处,加强对服务业统计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扎实开展重点服务业企业单位的核查认定,推广潍坊市服务业剥离工作经验,全省服务业调查单位突破1万家。召开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会议,建立完善行业统计制度,着力推进全行业统计。认真做好文化及文化创意产业统计工作。继续完善文化及文化创意产业分类和年定报相结合的统计监测制度,建立协调机制,制定方案流程,顺利完成调查单位库认定生成工作。对文化及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实行下算一级,增强了数据的准确性和协调性。统筹做好能源、资源、环境、气候统计工作。积极推进能耗核算制度改革,建立循环经济、资源利用与产出统计制度,高质量完成原煤生产企业清查任务,初步建立千家企业节能低碳统计监测体系,制定节能月度预警制度,联合下发节能预报晴雨表,积极参与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扎实做好全省1%人口和劳动力抽样调查和大城市月度劳动力调查。认真设计调查抽样方案,制定调查工作流程,事前开展清查摸底,事后进行质量抽查,圆满完成1%人口和劳动力抽样调查工作。大城市月度劳动力调查范围扩大为济南、青岛、烟台,认真抽取核实调查样本,加强现场登记检查指导,保证了调查数据基本平稳。积极做好社情民意调查。规范调查流程,更新CATI系统设备,加强访问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调查访问服务水平。圆满完成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电话调查、政风行风电话评议调查等近20项电话调查,累计访问样本量达到16万个,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反响,统计公信力不断提高。积极配合调查总队开展市县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工作。各市在重点统计调查方面积极作为,烟台建立服务业基础数据分析制度和部门服务业定期统计分析例会制度,淄博建立文化创意产业调度工作制度,并联合宣传部督查单位核查认定工作,聊城探索建立“生态水城”环境监测指标体系,济宁加大社情民意调查硬件建设。 七、部门统计工作不断加强。强化对部门统计工作的管理协调和指导,积极引导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联合省海洋渔业厅对全省渔业系统进行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认定。省农机局开展农机化统计规范化创建活动,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牵头建立“一行三局”统计信息交流与共享制度,省经信委加强行业运行监测,省人社厅建立人社事业发展情况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省财政厅在全系统建立季度统计联席会议制度,省邮政管理局开展全省邮政行业统计检查,省交通厅启动交通运输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建设。各市也十分重视部门统计工作,济宁市政府召开会议部署部门统计工作,淄博建立部门统计联系人制度,滨州制定实施《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管理办法》。 八、各项机关建设成效显著。省统计局始终把机关建设作为统计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下大力气抓实抓好。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国家局若干规定,制定落实《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取得明显成效。上报省委省政府的简报资料由原来的7种精简为1种,对各市局各专业的24项工作考核统一以1个文件下发,局发公文比2012年同期减少45件,会议数量减少16个,“三公”经费明显下降。认真开展“作风年”主题实践活动。在组织动员和学习提高的基础上,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按照“摆、清、查、改”的标准要求,进行深入的思想和作风剖析,提出了切实可行的目标措施,着力解决在机关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举办省、市、县三级业务骨干培训班,认真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继续加大初中高级统计师考评工作力度,全面推进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工作,报名和考试通过人数再创历史新高。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统计行风建设。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出台《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活动。召开全省统计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现场会,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促进了统计行风建设。各市也十分注重发挥机关建设对统计事业的促进作用,泰安市局与泰山学院在统计数据开发应用、课题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共建,临沂市局开展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活动,聘请了行风监督员,并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 回顾2013年的工作,全省统计系统付出了大量艰辛劳动,也收获了许多可喜成绩,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统计局的充分肯定,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谱写山东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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