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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振华同志接受“阳光政务热线”访谈

发布日期:2017-07-25 10:37:19 浏览次数: 字体:[ ]

  主持人:听众朋友,早上好!欢迎收听由省政府纠风办与山东广播电台综合广播联合主办的“ 阳光政务热线”,我是你的朋友主持人单亮。今天来到我们节目直播间的嘉宾是来自山东省统计局的负责同志。山东省统计局是省政府主管全省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直属机构。如果你在统计数据、统计核算体系、国情国力普查等方面有问题需要咨询,或者对我省的统计工作有意见和建议,都可以拨打我们节目的热线电话9600195。另外,我们的短信平台也已经开通,手机用户可以编辑短信字母AB加上留言、内容,那么移动联通电信统一发送10620099也可以参加互动。我们的节目也正在通过齐鲁网和山东手机台进行同步的音频和视频直播。您可以通过网络和手机收听、收看今天的节目。那么,从现在开始,你也可以通过新浪微博参与节目,具体方式就在新浪微博搜索阳光政务热线即可参与节目,也可以通过网络留言来反映你所遇到的问题。今天来到我们节目直播间的嘉宾是来自山东省统计局的副局长左振华,陪同左局长一同坐在直播间的还有山东省统计局有关处室的负责同志。他们是分别是:山东省统计局综合统计处处长陈汉臻,山东省统计局法规处处长侯爱平,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居民收支调查处处长张燕丽,和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消费价格调查处副处长王延芳。同样是欢迎各位的到来。目前全省17市统计部门的负责同志正在收听我们的节目,并且随时与我们的直播间连线。如果你有统计方面的问题,抓紧时间拨打直播间的电话。节目一开始,我们先关注之前一位听众打过来的热线电话。之前一位听众打过来的电话,关注了关于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的问题,我们先听一下录音:

  听众:现在社会上对咱们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有各种议论,这里呢可能原因很复杂,但是数据源头的造假失真应该是挺重要的一个原因。我前一段时间从官网上看到,咱们要进行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事情。但是,好像到现在也没在媒体上看到相关信息,所以,领导能不能给介绍这方面的相关进展和计划哪?谢谢!

  主持人:左局长,这位听众哪对统计比较关心,而且也是一个很细心的听众,她主要关心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这个问题。我不知道这个政策是什么时候出台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一般进展和下一步举措?请你给我们做一些简单的介绍。谢谢!

  左振华:好的。首先感谢这位听众对统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为了加强统计法治,推进诚信统计,建立保障企业独立真实报送统计信息长效机制,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国家统计局于去年11月28日发布了《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决定从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对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向社会进行公示,并将失信企业信息纳入金融、工商等行业和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与企业融资、政府补贴、工商注册管理等挂钩。这一措施,无疑将是对企业统计弄虚作假行为有力打击。确实,正像这位听众所反映的,一些企业在统计上作假比较严重。那么,怎么公示办法?

  第一个,如何认定“严重失信企业”?《办法》规定了三类情形:一是蓄意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虚报、瞒报统计数据数额较大或者虚报率、瞒报率较高的;三是有其他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对三类行为,要在网上进行公示。

  二是公示企业的哪些信息?《办法》规定,公示的失信企业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统计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情况等。

  三是对严重失信企业公示期限。《办法》规定,公示期限为一年。在公示期间,企业认真整改到位,经企业申请,履行公示职责的政府统计机构核实后,可从网上移除失信企业信息,但公示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企业整改不到位,公示期限延长至两年。这些工作,省统计局按照国家统计局的部署,进行了层层布置。现在,各市、各县统计信息网上做了公示信息平台。按照《办法》规定是从今年1月1号查办的案件,符合这三种情况的进行公示,去年的案件不在公示的范围。到现在为止,还没有结案符合这些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下一步要进行公示的。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左局长的介绍。实际上,这也是对企业在统计数据严肃性和准确性上非常重要的约束。我们来关注近期统计部门工作的热点。依法治国是近年来非常热的一个名词。这样,就统计工作而言,依法统计我们有哪些具体需要注意的问题?

  左振华:统计是决策的基础,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同时也关系到广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搞准数据、搞好服务是统计部门的职责。另一方面,统计工作越来越复杂,统计的任务越来越繁重,搞准统计数据的难度越来越大,政府统计的公信力受到一定威胁。数据不实,不仅影响国家的决策,同时也会损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要解决这些问题,一是要靠科技,靠科技手段来解决,二是靠法制。也就是说,依法统计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应有之义,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根本保证,同时也是预防惩治统计腐败的重要手段。作为统计部门,也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大统计法制建设力度,全面实行依法统计,真正把统计工作纳入法制的轨道,将统计法贯穿到统计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只有如此,才能保证统计工作顺利进行,才能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充分发挥统计应有的作用。

  主持人:实际上,统计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比如说,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当中,李克强总理的工作报告里面就提到大量的统计数据。实际上,这些统计数据都是由统计部门提供的。但是,有的老百姓或听众就说了,老感觉这些统计都是国家大事,离我们的生活有点远。实际上并非如此,我们都知道统计数据跟我们老百姓切身利益都是直接相关的。在一块也请左局长给我们介绍一下。对普通百姓来说,他们更关心这方面的问题。

  左振华:是的。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我们老百姓已不再是单纯的消费者,同时也是生产者、经营者。对城市居民来说,比如你要办一个工厂、一个商店,就必须了解本行业的情况和你所在地区的人口、购买力和商业的布局,这些数据都可在统计部门都可以提供,都可以查得到。刚搞的第三次经济普查,我们完全能提供这方面的信息。再比如,我们家庭搞理财,大家都买股票,买基金,我们看股票,实际上股票的这些数据都是统计数据。我们有些政策特别是民生政策既是根据统计数据制定的,也是根据统计数据兑现的。比如银行利率的下调或上涨、低收入家庭物价补贴等,都是根据消费价格指数制定和调整的;社保费的缴纳也是根据工资数据调整的;许多经济赔偿标准,打官司,诉讼都是根据居民收入等数据计算的。再比如,我们的农民朋友,种植什么,养殖什么,都离不开统计数据。这方面的数据,在统计局完全可以得到,统计局完全提供这方面的服务。

  主持人:刚才左局长给我们介绍了统计数据不光跟国家决策有关系,而且还关乎到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实际上,很多的统计数据我们每天都在听,他对我们来说有点陌生,实际上,它对我们的生活非常非常关键。下面的时间,就重要的统计数据,让左局长给我们介绍一下。比如说,目前国家正在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工资制度改革,这两项改革都牵涉到一个统计数据平均工资的问题。实际上,平均工资不光统计局进行统计,其它统计机构也在统计。平均工资每次出来,大家都在吐槽,说感觉没那么高,说感觉统计数据没那么准。这样,我们问一下左局长,平均工资是怎么统计的?你给我们来说一下。

  左振华:好的。平均工资是个很重要的指标。过去我们叫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现在叫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它是就业人员工资总额除于就业人员平均人数,通常按月或者按年计算,老百姓习惯按月计算,统计部门按年计算。即月平均工资和年平均工资。工资总额是根据每个单位上报的汇总而得。由于在报告期内,一个单位就业人员数是在不断变化的,所以要计算平均人数。月平均人数是月初人数加月末人数被2除;年平均人数是年初人数加年末人数被2除。这样得来的平均工资才符合实际。

  劳动工资的统计范围,过去比较窄,主要是全民和集体单位。现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经济成分多元化,统计范围逐步扩大,现在的统计范围,除了私营单位的所有城镇单位,包括国有、集体、联营等经济单位。

  统计的方法,过去是全面报表,各个单位都报报表,汇总起来就是全省或地区数据。随着调查单位的大量增加,国家统计局采取了新的办法,全面调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也就是说,凡是比较大的单位,也就是已纳入一套表工业、批发零售餐饮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重点服务业等,他们全面调查,其它单位从抽样调查中得到。

  平均工资我们调整之后可以有多种分组:按地区分,可以分到各县各市区;按单位性质分,分成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分到企业单位;还可以按行业分,这些分组都很有意义,我们可满足各方面的需要。

  平均工资顾名思义它是个平均数,掩盖了个体差异。例如,2013年我们全省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是46998元,分行业看,金融业8万多元,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都不到4万元。这是个水平问题,存在差异,有的行业增长的较快,有的行业增长幅度较小,甚至有的人的工资没有增长这一年。所以有些人说自己的工资是“被增长”了,感到不理解。

  再就是,城镇就业人员的统计范围比较宽泛,既包括在岗职工,也包括其它人员。那么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要高于这个平均数。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老百姓个人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来使用。

  主持人:刚才我们说了平均工资,这个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除了这个,还有一个统计数据与我们密切相关的,就是居民收入。刚才说了平均工资,这个居民收入,对我们来说感觉这两个是一回事,但是统计部门把它单拿出来,分成两个不同的数据,说明他们两个还是有区别的。请问左局长,这两个统计数据,平均工资和居民收入到底有什么什么关系呐?

  左振华:平均工资和居民人均收入这两项指标既有密切联系也有很大的区别。所谓有联系,居民收入当中,工资性收入是居民家庭收入中重要的一部分,城镇居民家庭收入当中,工资性收入占到70%以上;在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外出打工增加,农村居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在也占到一半以上。这是它的联系。所谓有区别,是指这两个指标各自的性质和作用以及数据来源渠道完全不相同。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平均劳动报酬,是城镇就业的报酬,是劳动力的价格,反映的是劳资关系。我在上面讲过,工资数据是从企业、机关事业等各基层单位进行统计的。而居民收入是抽样调查,从居民家庭统计的,反映的是居民家庭各种收入的平均水平和变化情况。由于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是按常住总人口(包括老人和小孩)计算的,常住人口这个分母,既包括在业人口,也包括不在业人口,如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和上学的小孩。所以一般来说,职工平均工资一般要高于家庭人均收入。

  主持人:好,您这样一解释,我们就明白了。我们再来关注下一个统计数据。居民家庭收入这个指标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能否简要介绍一下这项指标怎么统计出来的?同时我注意到,2014年统计公报增加了一项新的综合指标——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并且原来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也改成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虽然变化不是很大,但是却体现了具体的导向性的政策。就这些具体的变化和这些统计数据,请你给我们做些解读。

  左振华:居民家庭收入调查工作现在是由国家统计局驻各省的调查队来负责。请山东调查总队的张燕丽处长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张燕丽:好的。各位听众早上好!长期以来,我国的居民收入是按城乡分别统计的,一个叫做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一个叫做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简称农民人均纯收入)。通俗地讲,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城镇居民能够自由支配的收入,也就是从居民家庭总收入中扣除了缴纳给国家的各项税费,扣除了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比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余下的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主要包括以下四大项: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不仅包括现金收入,还要包括各种实物性收入。

  这两项指标都是通过抽样调查得来的。样本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抽样方案抽取,先在全省抽出若干个县、市、区,再在抽中的县市区中抽出若干调查户。全国城镇记账户6.4万户左右;农村居民6.8万户左右。要求每户及时记账,详细记载每一笔收入和支出,定期进行汇总发布

  为了反映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也便于和国际上比较,国家统计局决定从2013年开始,将城镇记账户和农村记账户合并,按照新的抽样方法重新进行抽样布点,从而计算出包括城乡居民和农村居民在内的全体居民城乡居民总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并且规范了统计口径和指标名称,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改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查点合并之后,全国共抽选16万住户,其中分布在我们山东的国家调查样本7200户。为增强市、县抽样调查数据的代表性,我省在国家样本的基础上进行了扩充和补充抽样,调查户达到两万多户,分布在全省所有的县(市、区),调查结果对所有县市区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上个月山东省统计局和山东调查总队联合发布的山东省统计公报载明:2014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864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222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882元。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张处长给我们的介绍。好的,我们再来关心下一个统计指标。价格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特别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老百姓最为关心,左局长,请您谈谈这方面的情况。

  左振华:价格指数的编制工作也是调查总队负责,下面请请王延芳副处长给大家介绍一下。

  王延芳:好的。价格指数是反映价格变化趋势和程度的统计指标,是将两个时间内的价格水平进行比较(通常本月与上月相比,叫做环比;同比就是本期与去年同期相比),比较结果用百分数表示,大于100,说明价格上涨了,小于100则是下降了。目前按照不同的用途,我们分别编制了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原材料购进价格指数、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和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等等。与我们老百姓生活紧密相关的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也就是大家常说的CPI。它包括消费品价格和服务项目价格。

  CPI数据是通过科学的抽样调查方法取得的。现在我省从17个地级市、10个县共27个调查市、县中的各种类型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便利店、医院、学校等不同的商业业态中共抽选了2976个单位作为价格调查样本点。采价员使用手持电子采价器,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到现场进行价格采集,逐级汇总、上报,然后按照国家统一方法计算价格指数。

  这几年,我省和全国的趋势是一致的: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原材料购进价格指数连续下降,反映出工业企业下行压力较大;居民消费价格比较平稳温和,涨幅都在3%以内。2014年山东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2013年上涨1.9%。其中城市上涨2.1%,农村上涨1.5%;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8%,消费品价格上涨1.6%。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下降0.5%。工业生产者出厂、购进价格分别下降1.6%、1.8%。

  主持人:非常感谢王处长的介绍。听众朋友,现在给你直播的是“ 阳光政务热线”。今天来到我们节目直播间的嘉宾是来自山东省统计局的副局长左振华。山东省统计局是省政府主管全省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直属机构。如果你在统计数据、统计核算体系、国情国力普查等方面有是没问题问题,或者对我省的统计工作有什么好的意见和建议,都可以拨打我们直播间的热线电话9600195。下面我们进一段广告,广告之后,我们再来关注一下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如何杜绝统计数据造假这个大家都非常关心的问题。

  主持人:好的,欢迎您继续收听阳光政务热线。现在坐在我们节目直播间的嘉宾是来自山东省统计局的副局长左振华。如果你在统计数据、统计工作方面有什么问题,或者对统计工作有什么好的意见和建议,抓紧时间拨打我们直播间的热线电话9600195。接下来时间,我们再来关注一下统计数据准确性的问题。左局长您上边谈到,统计工作非常重要,但同时哪也更加复杂,搞准统计数据的难度加大。这一块,您说搞准统计数据的难度加大,具体指哪些方面?请给我们解读。

  左振华:统计工作的难度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统计调查对象极为复杂,基本统计单位大量增加,使工作量大量增加。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我们山东法人单位共计37万个,第三次经济普查,2013年末全省法人单位达到82.6万个,增加了1.2倍。二是被调查对象的配合程度下降。一些调查对象不配合或者不积极配合统计调查,甚至发生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统计资料。三是统计的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一些企业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统计人员业务不够熟悉,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不够健全,上报的数据不够完整、准确。一些部门的统计制度不够健全,还不能满足国民经济核算的需要。四是一些单位的领导出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利益,甚至个人的私利,非法干预统计数据。

  主持人:今天节目一开始您就提到,要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可靠是非常非常重要的,这直接决定到国家和省里的一些重要决策。而要保证数据真实可靠,一靠科技,二靠法制,请您具体谈谈靠科技和靠法制的含义。

  左振华:好的。解决这些问题,我们认为第一靠科技,第二靠法制。所谓靠科技,就是靠科学的统计方法和科学的手段来保障统计指标数据质量。具体讲:第一,就是以先进统计理念和现代科学技术来保障顶层设计的科学性。以后尽量从基层单位的原始记录直接获取,直接利用大数据,尽可能减少需要企业基层加工整理上报的统计指标;二是要使统计报表和统计指标的概念一目了然,方便填报。第二,以电子化、信息化技术做支撑,科学地采集数据,审核、传输、汇总和分析统计数据。现在的价格调查和第三次经济普查都采用了PDA技术,即调查员利用掌上电脑现场进行数据采集,进行拍照,连同图片直接上报,以此防止弄虚作假;规模以上的各类企业都实行了联网直报,从而有效地避免了层层的人为干扰,提高了工作效率。

  所谓靠法治,就是把统计工作纳入法制的轨道,将统计法贯穿到统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也就是全面实行依法统计。依法统计一方面要求所有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如实申报统计资料,确保统计源头数据真实可靠;另一方面,也要求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严格依法办事,确保统计数据在调查、汇总、分析和发布等各个环节都依法进行。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保障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

  主持人:这样,导播示意有一位日照听众,我们来听一下她的电话。你好,这位日照听众。

  听众:你好!

  主持人:你好!你有问题可以向左局长来反映。

  听众:我想问一下,出于研究吧,我们想查询比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刚才您也介绍了。如果查询,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到统计局相关部门来查询?

  左振华:统计数据哪,一个是,我们发表统计公报,2014年统计公报已经发布了,这个可以在公报上查询。第二步,我们要出一个小册子,也就是山东省统计手册,最后还要发布、出版统计年鉴。统计年鉴也可以查到。

  听众:这个周期比较长,我们很快要给相关部门一个报表,相关数据要很快查询到。通过刚才您说这些,我们感觉到这个周期比较长,比如说一年的话,出一个统计年鉴,公报好像也是一个季度才出一次。

  左振华:统计公报是这样,年度2月份发布,2月18日已经发布了。月度的呢,通过报纸媒体发布,季度也这样。

  听众:有没有可能是,我们带上介绍信到相关部门查询我们需要的数据哪?

  左振华:可以的。我们在山东统计信息网上,外网随时发布。如果查询特殊的资料,网上没有的,可以到我们资料管理中心,在济南山大路北头,可以查询。

  听众:在山大里头?

  左振华:在济南山大路北头,资料管理中心,那里可以查历史资料,查网上没有的资料。我们网上也有电话,可以联系。

  听众:好好,非常感谢!

  主持人:咱们内网哪,我也上过,当时我也要查一些统计数据。统计数据很全,而且统计速度更新还是不错的。但有时,我也发现,这些统计数据跟百姓生活很远。其实,我们发现,信息就是生产力,数据是信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今年两会当中,大家都在提大数据。大数据其实也是数据衍生的一部分。统计数据也是越来越受重视。刚才咱们说了,数据重要,准确性更重要。免得查了半天还是假的。这样不光没起到帮助作用,甚至会对大的决策起大的误导。刚才您说统计数据一靠科技,二靠法制。这个法制,您给我们做个介绍。

  左振华:统计出来搞科技手段以外,还要靠法制。所谓靠法治,就是把统计工作纳入法制的轨道,将统计法贯穿到统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也就是全面实行依法统计。依法统计一方面要求所有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如实申报统计资料,确保统计源头数据真实可靠;另一方面,也要求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严格依法办事,确保统计数据在调查、汇总、分析和发布等各个环节都依法进行。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保障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

  主持人:刚才呢您一直在跟我们强调严格依法进行统计,那么目前我们统计工作法律法规的依据有哪些?

  左振华: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和国家十分重视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同时国家发布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改革开放后,我国加快统计立法步伐。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这是我们新中国第一部统计法,之后,1987年1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又发布了《统计法实施细则》。后来国务院还先后发布了几个专门的统计行政法规:如:《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1993年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第一部地方性统计法规,即《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可以说,目前我国统计法规体系在逐步完善。

  主持人:听众朋友,这里是正在直播的“ 阳光政务热线”。今天来到我们节目直播间的嘉宾是来自山东省统计局的负责同志。山东省统计局是省政府主管全省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直属机构。如果你在统计数据、统计核算体系、国情国力普查等方面有什么问题,赶快拨打我们直播间的热线电话9600195。刚才我们说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非常非常关键,为此,山东省统计局也采取了多项措施,从科技和法律两个角度来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这样,我们再来关注统计法,统计法是众多统计法规文件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应该说是基本的,《统计法》的核心内容是什么?基本的框架和基本原则有哪些?

  左振华:《统计法》的核心,也就是统计立法的根本目的,在《统计法》第一条作了明确规定:“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其中,最核心的就是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围绕着这个目的,所有统计法律法规都坚持了以下两项基本原则:

  一是保障全国统计工作的统一性。一是统一的统计管理体制。《统计法》规定:“国家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二是统一的统计调查制度。国家统计调查项目由国家统计局制定,或者由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报国务院备案;重大的国家统计调查项目,比如经济普查、人口普查,由国务院审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分别不同情况报国家统计局审批或者备案。三是统一的统计标准。《统计法》规定,国家统计标准,比如指标的代码、指标解释等等,由国家统计局制定,或者由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共同制定。部门统计标准不得与国家统计标准相抵触。

  主持人:刚才您都说了统计法的准确性,实际上,我们都知道它的主要的约束对象啊或者说主要的针对的,也包括各单位的领导,因为各级各单位的领导和统计数据有着重要的关系,刚才您说,现在有些单位的领导出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利益,甚至是出于个人的私利,非法干预统计人员如实上报统计数据,这种现象是确实存在的,这样我们想问一下统计法对各级领导主要有哪些规定呢?

  左振华:好的,所以说,《统计法》的基本原则,第一个原则就是保障统计的独立,一是统计机构单独设立,统计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不予干涉,目的就是防止干预,统计局不能随意取撤并。二是统计法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行使职权。统计法对各级领导作了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在统计活动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他们既是统计服务的主要对象,也是统计工作的领导者,统计数据与各级领导的政绩息息相关。《统计法》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要求很明确,概括为一句话就是:支持、保障,不干预。所谓支持,就是各级领导要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坚强后盾,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支持他们与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使统计部门敢于说真话,讲实情,报真数。所谓保障,就是保障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保障统计工作所需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所谓不干预,就是不干预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不干预统计结果的上报和公布。统计法对领导规定了三个“不得”: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

  主持人:刚才您说了要想把统计数据搞准搞实,除了保证中间环节不干预、不掺假,“不出假数”,更关键还必须保证基层单位如实申报,“不进假数”才行。《统计法》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呢?

  左振华:您说得很对。宏观统计数据的质量有保障,必须保障源头数据的质量,也就是说报数的单位和个人要如实申报。《统计法》对调查对象做了重要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主持人:规定是这么说的,但是在实际执行当中,每个人或每个单位都有自己的考虑,我记得包括这个人口的这种计生的统计、包括第三次经济普查统计,很多人都有这样的顾虑,有的是怕泄露个人的隐私,看着这个调查员入户就觉得哎呦奇怪,我这个信息为什么要告诉你呢,还有的就是怕我把我真实的收入、真实的企业情况告诉你,可能发现跟纳税、罚款挂钩,我们想问下对此《统计法》对这方面是怎样规定呢?

  左振华:是的,这种担心是存在的。也是有一定根据的,我在这里郑重声明:统计调查的最终目的是拿到汇总数据,调查对象的单个资料、单位资料不对外提供,也不具备法律效力。《统计法》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也就是说不与罚款、纳税挂钩。

  主持人:据我了解,在第三次经济普查进行中投放了大量的公益宣传。其中特别提到了统计数据是完全保密的,而且并不会将此数据作为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的罚款或处罚的依据。这点大家是完全放心的。

  这样今天的节目也就临近结束我们的节目刚所剩时间不多了,我们都知道统计和我们每个人的关系非常密切,但大家都觉得离我们比较远。实际上这个远是两部分:第一是我用不着,第二是我并需要来提供。但是通过左局长之前的介绍,这两个是我们认知中的误区。第一是这些数据我们在平时生活中每天都要接触,并作为我们参考和行动的主要依据。第二是我们每个人实际上是一个最基层的信息的提供源,我们要保证我们提供的数据是准确的。这样汇集到一个大数据,才能更贴近真实。最后请左局长谈谈,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特别是广大群众,应该如何从自身做起来配合统计工作,落实统计法的要求?

  左振华:统计是公共产品,来自于民,用之于民。统计是公益事业,既是政府的事,也是广大老百姓自己的事。因此大家应该齐心协力,共同做好统计工作,把统计数据搞准搞实。

  一是希望大家要支持统计工作。作为统计调查对象,要如实申报统计资料,不要有顾虑。

  二是要积极监督和举报统计违法行为。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统计工作也不例外。在统计上弄虚作假危害性极大,是一种腐败行为。广大群众要做好统计工作建言献策。同时要积极举报各类统计违法行为,一经核实,我们一定会认真进行查处。各级统计局都设有举报电话。省统计局的举报电话是:(0531)86129480。也有举报信箱。大家也可以查看山东统计信息网站。

三是大家可以查询使用统计资料。统计工作依赖于社会,又要服务于社会,统计成果大家共享。为此,省统计局通过以下渠道向社会发布统计数据:第一,通过报纸公布统计资料;第二,印发统计年鉴;第三,通过山东信息网公布等等。还有其他渠道。希望大家及时关注这些媒体。其中山东省统计信息网的资料最全,并可以下载,也方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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