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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万明同志就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接受“阳光政务热线”访谈

发布日期:2018-06-29 15:15:34 浏览次数: 字体:[ ]

主持人:听众朋友,早上好!欢迎收听阳光政务访谈节目!今天做客直播间的是山东省统计局的负责同志。听众朋友,山东省统计局是省政府主管全省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直属机构,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好的,下面的时间,我们来认识一下直播室的嘉宾,省统计局二级巡视员陆万明。陆局长,欢迎您!

陆局长:听众朋友,大家上午好!

主持人:陆局长,据我了解,今年要正式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这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今年统计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陆局长: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5年一次,分别在逢3、8的年份实施。今年开展的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经济普查就是给国家“摸家底”,每次普查都为我们掌握国家经济总量及发展变化趋势提供了权威翔实的一手资料。正如人要定期体检才能发现身体是否健康一样,社会发展瞬息万变,要全面深入了解我国经济出现了哪些新变化、新亮点、新问题,就要组织定期普查。第三次经济普查以来,全省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化,经济总量越过7万亿元大关,2017年达到7.27万亿元;产业结构实现了由“二三一”向“三二一”的历史性转变,第三产业成为经济发展第一大产业;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硕果累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走在前列、由大到强、全面求强的总体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经济体量增大、新兴经济增多,这些都需要对全省经济来一次“大体检”。

主持人:普查与平时的统计有什么不同呢?为什么要搞单独的普查?

陆局长:平时的统计涵盖的主要是大企业,普查则是覆盖大中小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个体户。“大体检”要达到哪些目的呢?可用3个字来概括。一是“全”,全面调查我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二是“准”,全部法人单位的资产负债状况、新兴产业发展情况,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都要摸清摸准。三是“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也能从这次普查反映出来。

我们知道,当前山东正处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转型升级的重要窗口期,处于走在前列谋新篇、开创强省建设新局面的关键突破期。通过经济普查,准确掌握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有助于更加客观清晰反映山东经济发展动能转换的新成效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为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科学制定“十四五”规划、实现“两个走在前列,一个全面开创”的奋斗目标提供科学数据支撑。

   主持人:听了您的介绍,感觉这次普查意义确实很重大,那么这次普查的对象有哪些?

   陆局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省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比如,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住宿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商务服务业,科研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体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等。也就是说,是对除第一产业以外的所有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都在这次普查范围之内。

   主持人:这次经济普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大致的时间安排是怎样的?

   陆局长:这次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这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

   去年是筹备阶段,主要是研究普查的总体方案和开展专项试点。今年是准备阶段,主要是组建普查机构,集中宣传动员,部署普查方案,完成人员选调,开展业务培训等工作。2019年是普查登记、数据审核处理和普查结果发布阶段。2020年主要是普查资料出版和普查结果开发利用。我们将全面总结梳理普查数据,做好深入解读分析,一方面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同时将普查成果公开发布,奉献给社会公众,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信息。

主持人:这次经济普查具体将怎样组织展开?

陆局长:经济普查是一项庞大繁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省政府在《关于开展全省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中也明确了“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目的就是要加强领导,落实各个环节、各个部门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扎实高效推进。

一是统一领导。这次普查是一次很大的社会动员,普查对象分布广泛,组织结构纵横交错,业态模式千姿百态,难度确实很大。全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已经成立,各市、县(市、区)政府也要按照省里的模式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机构,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普查实施工作,切实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点解决人员、经费、交通、设备等保障,确保普查有人干、有经费支持、有设备保障。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利用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的优势,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从试点情况看,各级政府围绕普查目标行动起来,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让广大普查对象知晓了解普查、支持配合普查,这直接关系普查成败,作用非常重要。

二是条块结合。按照普查方案统一要求,金融、铁路、军队和武警等垂直管理部门负责开展本系统普查;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部门根据普查职责分工,负责协助配合开展本行业普查。

三是协同保障。在经费落实、宣传动员方面;在单位核查、财务数据采集等方面,都离不开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协同配合。

四是优化方式。对管理规范、信息化程度高的大型企业,在摸清企业组织结构框架基础上,由他们作为报告单位分别填报所属调查单位的普查数据。大企业相当于一个小社会,二三级的法人单位可能有上百家,这就要利用企业总部掌握情况全面的优势,成立本企业的普查机构,便于普查开展,摸清情况。

五是技术创新。加强普查技术支持,广泛采用现代信息手段,全面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这次普查广泛使用PAD,以现代化装备手段,有利于提高普查的精准性、时效性。

主持人:您认为这次经济普查面临的挑战和困难主要有哪些?

陆局长:通过全省试点情况,以及我们平时调研基层反映的情况来看,如何按照国务院经济普查通知要求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好本次经济普查工作任务,困难还很多。

一是任务更重。这次经济普查对象是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不仅包含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还包含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机构、村(居)委会和无证个体经营户等。第三次经济普查以来,我省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化,经济体量明显增大,新兴经济明显增多,2017年底,全省登记注册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经达到806.8万户。其中,2017年新登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49.6万户。预计2018年还将新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50万户左右,再加上无证个体户,这次经济普查单位总量接近1000万户,是第三次经济普查单位数量的两倍多,任务十分艰巨。

二是内容更多。这次国家普查方案增加了企业(单位)资产负债、经济发展新动能培育和规模以下单位相关核算指标,同时我省增加了反映“四新经济”、文化创意、体育产业、医养健康等内容。

三是要求更高。这次普查采用专用设备逐户对普查对象进行地理信息定位,对基本信息和经济指标进行录入与审核,由普查对象电子签名后在线上传,普查登记方式发生明显变化,不仅要求普查员熟练操作普查专用设备,更需要普查员全面掌握普查要求和各类单位的财务会计基础知识,具备认真细致的敬业精神,要求更加具体。

四是难度更大。五年来,我省产业结构发生了历史性转变,第三产业已成为第一大产业,大量的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单位遍布在城市大街小巷、楼宇之中且变化频繁。同时,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的深入推进,全省个体经营户大量涌现,2017年全省工商登记的个体户达到561.8万户。在短时期内全面准确掌握其经济发展情况,工作十分繁重。

五是普查基础仍然十分薄弱。经前期试点、调研了解以及基层反映,目前,基层统计基础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一方面,是部分普查对象对填报真实数据存在思想顾虑,不愿意配合、不接受普查,或O指标报送,可能导致部分单位、企业漏查和少报,会影响普查进度和普查质量;另一方面,有的中小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没有健全的业务、会计、统计核算和统计台账等基础工作和资料,可能导致普查数据缺乏依据,普查数据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生产经营实际,不能满足经济普查工作需要;在普查人员的选调方面,困难也较多,能够选聘既要懂会计、经济、统计,又要熟悉计算机、网络、地图绘制等知识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难度较大,培训任务十分艰巨。

主持人:从您刚才介绍的情况看,这次普查确实任务重、难度大,对我们组织者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那么围绕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实施,我们做了哪些工作,请您介绍一下?

    陆局长:各级对普查工作可以说是高度重视,从去年以来,国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加大工作力度和组织力度,为加强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印发了〔2017〕53号文——《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决定成立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担任组长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山东省也高度重视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为做好这次经济普查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密切配合下,省统计局前期做了大量深入细致、针对性强的工作,为正式普查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是组建普查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已经在5月15日正式印发。省政府成立以王书坚副省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省第四次经济普查,研究和解决在普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省政府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省政府办公厅、省统计局、省发改委、省委宣传部、省编办、省综治办、省民政厅、财政厅、省国税局、工商局和质检局等三十多个部门。5月18日,王书坚副省长主持召开了全省第四次经济普查电视会议,对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是落实普查经费,保障普查工作。为认真落实普查经费,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在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5月份省统计局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在我省经济普查历史上第一次明确了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以下简称“两员”)报酬问题,提出由市级及以下财政共同负担“两员”报酬,市级财政分担比例不得低于30%,省级财政提高对财政困难县经费补贴,由过去每县1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三是启动综合试点,探索普查经验。为探索实施第四次经济普查方案的有效途径,积累实战经验,从4月底开始,在德州开展全省第四次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各市共同参与试点工作。试点采用实战模式,整体模拟普查方案和业务流程,聚焦主要环节和重点难点,全面检验普查方案和配套软件的科学性、可行性,为正式普查积累经验,为完善普查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四是强化部门联动,共商名录整合。为了解各类单位登记管理的渠道,解决全省普查单位底册的整理方法,省统计局深入调研,了解部门行政记录有关情况,召开由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地税局等32个省直部门单位参加的会议,围绕部门单位行政资料在经济普查中的作用进行了深入交流。

五是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为加强全省第四次经济普查宣传与工作交流,省统计局开通了“山东省第四次经济普查”专题网站,制定了《山东省第四次经济普查宣传方案》,并在山东广播电视台、大众网、齐鲁网等新闻媒体多次宣传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

   我们通过前期试点、调研发现还有一些潜在的困难和问题,我相信只要我们各级各部门保持清醒的认识,相互配合,积极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推进做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我相信这些问题会随着普查深入推进将逐步解决。

主持人:很多普查对象都关心,普查获取的资料是否会被泄露,是否成为有关部门进行处罚的依据?

        陆局长:这种担心完全没有必要。《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因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此次综合试点过程中,发现还存在不少企业对普查认识不够、配合度不高的现象,这也为获得真实准确的普查数据带来一定困难。下步我们将采取一些针对措施,一是规范普查员工作规程,普查员入户时,必须佩带《经济普查指导员证》、《普查员证》。二是在清查和普查阶段分别发放《第四次经济普查告知书》,张贴普查公告,请普查对象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进一步明确经济普查数据的主要用途,尽可能打消普查对象顾虑,进一步讲明不如实填报数据的法律后果。

近期,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计一个保密协议。一是明确普查机构和普查对象的责任和义务;二是明确普查机构对普查对象数据使用与保密承诺;三是明确普查对象不如实填报的法律后果等。

从以往的普查看,绝大多数普查对象是能够理解支持配合普查工作的,但也有极少数的个别对象不配合普查工作,对这种不配合行为,《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是有明确处罚规定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可以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一)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的;(二)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三)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个体经营户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主持人:这次普查对政府、部门、普查机构和人员,以及普查对象提出了哪些要求?

   陆局长:《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享有独立调查、报告、监督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各地方、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对依法提供的经济普查资料一律不得自行修改,一律不得强令或授意篡改,更不能编造虚假数据。 

所有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统计法》和《实施条例》以及《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以往普查中,我们也碰到过诸如“门难进,脸难看,数难算”的情况,这就需要我们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工作到位、宣传到家、承诺到底,让普查对象明晰权利义务,打消怀疑顾虑,积极参与支持。

下步,我们将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惩处统计违法行为。加强经济普查执法检查,对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普查数据的统计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并及时曝光。按照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及《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全面实施严重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推动统计、市场监管、税务、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对企业的信用状况实行互认。

主持人:下一步将开展哪些工作?

陆局长:从7月开始,将在全省范围内对各类单位进行地毯式清查;以2018年12月31日为普查时点,开始正式入户登记。目前所剩时间不多,时间紧,任务重。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总体工作计划,下阶段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确保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工作到位,协调推动部门合作。普查是一项政府行为,必须加强部门分工协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参与部门最多的一次普查,也是部门参与程度最高的一次普查。各级政府应当是经济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一是要把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列入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建立督导督查制度,定期督导督查工作质量。二是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向下级政府通报工作进度、有关问题和事项。三是建立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重大问题和事项,确保普查各项任务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四是建立对各部门的督导考核机制,提高各部门参与度。可以参照创卫、环保等工作考核机制,建立统计部门规划主导,其他部门按职责负责所管理单位普查工作考核机制。

二是组织开展单位清查,为正式登记提供精准单位名录。7-11月份将在全省开展普查单位清查工作。简单地讲,清查既要摸清楚有哪些企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又要知道他们都在哪,具体做什么,这是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的关键环节,是开展普查登记前的重要一步。通过绘制普查地图,准确划分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对普查小区内的各类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拉网式”逐家逐户清查,特别是对于一个机构两个牌子、一户多照、异地经营等现象进行排查,确保普查对象全在册,为正式登记普查打下扎实基础。

三是开展普查员选聘和培训,组建普查工作队伍。经济普查是一项广泛的社会动员,要选聘具备一定文化水平、熟悉普查区情况、善于做思想工作和宣传工作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具体从事普查入户登记工作,他们是普查顺利实施的关键因素。为了促进普查对象理解配合普查工作,也将充分利用当地综治部门的“网格员”等人员开展普查工作。同时,各地普查机构也要统一组织高质量、多方面的培训,确保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掌握普查相关法律法规、普查工作纪律、普查方案、普查工具操作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是加强各项保障,确保普查顺利实施。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开展适时督查,督促各级普查机构、人员、物资的落实,做好经费保障和设备保障。此次普查将应用信息技术,通过企业联网直报平台和手持电子终端(PAD)等多种方式采集普查数据,提升普查效率和数据质量。为此,要为普查员配备必要、充足的数据采集设备。此外,将进一步加大普查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普查的重要性,主动公开普查工作进展,及时解答社会关注的问题,赢得更加广泛的支持与配合,为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第四次经济普查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高质量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是服务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对全省广大普查人员统筹力、执行力和战斗力的重大考验。我们相信,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统计系统一定能够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精神,全力以赴,迎难而上,奋力拼搏,坚决打赢经济普查攻坚战,向省委、省政府和全省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主持人:好的。感谢陆局长给我们做的详细介绍。听众朋友们,经济普查利国利民,关系重大,需要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也请您对这项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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