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省统计系统“最美基层统计人”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鲁统字〔2017〕40号


 

各市统计局:

  《全省统计系统“最美基层统计人”评选活动方案》已经省统计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广泛开展宣传,精心组织推荐,大力弘扬基层一线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争创一流业绩的良好氛围,为统计工作走在前列提供精神动力,为全省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统计保障。

山东省统计局 

2017年4月28日


 

全省统计系统“最美基层统计人”

评选活动方案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和加强统计文明建设和统计文化建设,充分调动广大统计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凝聚统计改革发展正能量,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统计系统开展“最美基层统计人”评选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力推动统计工作走在前列,以开展全省统计系统工作者积极参与“最美基层统计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强化落实“一个目标,四个转变”要求,不断增强“四种能力”,凝聚力量,振奋精神,在全省统计系统掀起创先争优热潮,为服务和保障我省科学发展、促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最美基层统计人”活动,深入挖掘一批基层统计先进人物及事迹,充分展示统计人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团结进取、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充分调动广大统计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凝聚统计改革发展正能量,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弘扬正气,开创新风,营造争创一流业绩的良好氛围,为全省统计事业创新发展提供精神动力,为全省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统计保障。

  三、参选范围

  “最美基层统计人”活动面向全省统计系统乡镇(街办)专职统计从业人员,深入挖掘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人物。

  四、参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抵制统计弄虚作假行为,维护统计工作权威。

  2.热爱统计事业,积极践行统计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扎根基层,爱岗敬业,情系基层统计,坚持服务群众,不计个人得失,埋头苦干默默奉献,从事统计工作三年(含)以上。

  4.积极维护统计事业大局,在重要统计工作或重大统计活动中表现突出。

  5.恪尽职守,追求卓越,勇于担当,事迹突出,倍受干部群众好评的基层一线统计人,具有典型示范和行为标杆作用。

  五、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2017年5月)。各级统计部门层层发动,层层推荐,层层宣传,通过协调联动,深入挖掘和宣传基层统计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各级统计部门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本级“最美基层统计人”活动方案,将“最美基层统计人”评选活动目的意义、标准方法等向广大基层统计人员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引导广大基层统计人员参与评选。

  (二)推荐选送(2017年6月)。推荐方式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各市乡镇(街办)数量的10%确定推荐名额(各市“最美基层统计人”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上报省局评选活动办公室,省局评选活动办公室将对各市推荐人选和典型事迹在省局内网上进行公示。

  (三)审查评选(2017年7月)。成立由局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专家学者等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查评选。省局党组依据评审结果,确定全省统计系统“最美基层统计人”100名。

  (四)表彰总结(2017年8月)。召开“最美基层统计人”活动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最美基层统计人”进行表彰,颁发奖品和证书。组织力量,编写《最美基层统计人》先进事迹汇编,在全省统计系统印发。邀请媒体对活动和受表彰人员进行集中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力。

  六、组织领导

  省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最美基层统计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最美基层统计人”活动的推荐、收集、宣传、公示、组织评选等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最美基层统计人”活动,是弘扬统计正能量的具体体现,各级统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以活动为契机,用先进典型带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各级统计部门要制定“最美基层统计人”活动具体方案,明确活动时间表,要通过“最美基层统计人”评选活动,鼓舞生气,加强作风建设,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促进统计事业新发展。

  (二)精心组织,确保效果。“最美基层统计人”活动实行逐级推荐方式进行,各市负责本级活动的整体组织策划、统筹协调。要吃透精神,坚持公平、公开原则,侧重基层一线统计工作者,要保证质量,凭过硬事迹说话,不搞平衡,力争树立一人,带动一片,影响一批,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三)搞好宣传,严明纪律。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通过座谈、讨论、展示、经验交流等活动,突出宣传“最美基层统计人”的先进事迹。要将宣传、学习先进典型贯穿于活动全过程,要在相关媒体、网站开设专题专栏,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手段营造活动声势,把开展“最美基层统计人”活动的过程变成宣传典型、弘扬正气的过程,提振精神、转变作风的过程,比学赶帮、争创一流的过程。各级统计部门要严守政治纪律,要特别重视公示环节,严禁弄虚作假。对不符合条件和要求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并对推荐单位通报批评。

  八、其他事项

  各市统计局推荐材料要求:

  1.“最美基层统计人”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并报电子版,推荐表中需加盖单位公章。

  2.推荐人选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省汇编用)、事迹简介300字以内。事迹材料需审核单位盖章并报电子版。

  3.推荐人选电子版工作照和生活照各一张。

  请各市于6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省局人事处。

  联系人:刘东华 0531-86129492     王志鹏 0531-86129422

  邮箱:wzp@stats-sd.gov.cn。

 

  附件:

    1.各市“最美基层统计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最美基层统计人”推荐表

山东省统计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