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意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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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统计局制定了《山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9月1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建议。 1.通讯地址:济南市经四路158号,山东省统计局执法监督局(邮编250001)。 2.电子邮件:zhengzunchang@shandong.cn 联系电话:0531-86197751 附件:1.山东省统计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docx 山东省统计局 2021年9月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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