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同意实施山东省海洋及相关产业统计调查制度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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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统函〔2024〕51号 省海洋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修订山东省海洋及相关产业统计调查制度的函》(鲁海函〔2024〕6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实施审批后的《山东省海洋及相关产业统计调查制度》,本制度涉及调查表共28张,皆为基层表,为一次性调查。调查自2024年7月起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月底。 请严格按照制度中规定的统计范围、频率和调查表式执行。调查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数据质量。 特此函复。 山东省统计局 2024年7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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