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媒体解读--山东基层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新鲜出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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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统计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新修订的《山东省基层统计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将于 2026 年 1 月 25 日正式施行,有效期至 2031 年 1 月 24 日。 作为全国率先探索基层统计职称制度的省份,山东此次修订延续了 2020 年以来 “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的核心思路,同时紧跟国家职称改革 “破四唯” 新风向,让评价标准更接地气、更具操作性。 针对基层统计人参与高级别课题机会少的痛点,新规精准 “补位”,将 “市级统计或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统计及相关业务研究课题” 正式纳入基层正高、高级统计师的成果认定范围。这意味着,基层从业者不用再为凑不齐市厅级课题发愁,日常参与的市级业务课题也能成为晋升 “硬通货”,评价标准的普适性直接拉满。 与此同时,新规还顺应评比表彰项目压缩的现实情况,适当降低了表彰次数要求,并用更规范的表述明确了表彰认定范围,既守住了评审公平底线,又避免了 “唯表彰论” 带来的不公。整个评价体系聚焦 “用为本”,重点考察实际工作业绩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让天天跟数据、报表打交道的基层统计人,凭实打实的工作成效就能晋升。 值得一提的是,新规保持了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整体框架不变,仅在关键环节优化完善,确保新旧政策平稳衔接。基层统计高级职称分为高级和正高级两类,分别实行 “考试 + 评审”“面试 + 评审” 的评价方式,证书在全省基层区域内有效,为基层人才提供专属晋升通道。 此次改革不仅让基层统计人的职业发展路径更清晰,更以政策红利引导人才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各市还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细则,进一步细化评价标准。随着这些 “干货满满” 的新规落地,山东基层统计人才活力将充分释放,为基层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大众新闻记者 孙源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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