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负责人解读--《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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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依法治统 聚力规范提质 全面夯实企业统计发展根基 ——《山东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解读 马伟 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企业统计是政府综合统计工作的基础,是宏观经济分析研判的源头活水,更是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数据基石。《山东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是统筹数据管控、健全现代统计治理体系、优化经济治理效能的规范性文件,自2011年发布生效,分别于2016年、2021年2次修订。近期,为深入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面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最新工作部署,回应基层统计工作实际诉求,山东省统计局对《山东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再次修订,主要特点及变化如下: 一是对标统计新规,突出法治引领。紧扣统计监督体系建设新要求,密切衔接上位法条文,进一步明确企业应当主动配合统计执法检查、数据质量核查,补齐了监督管控的制度短板,持续筑牢依法统计、依规治统的坚实根基。 二是坚持质量为本,突出源头管控。严把数据填报第一道关口,在原有内容基础上完善了企业全流程数据审核规范。在数据修改、更正时增加统计负责人签字环节,构建双重审核机制,实现数据修改留痕、责任可溯,层层压实企业源头数据的主体责任。 三是强化队伍培育,突出人才支撑。企业统计人才是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可靠、推动统计工作提质增效的核心力量。聚焦统计人员教育培训保障、统计人员稳定等重点内容,增加提升人员业务素养与队伍管理等条款,理顺人员变动衔接流程,进一步健全常态化能力培育保障体系。 四是推进智慧统计,突出数字赋能。紧跟国家统计局企业电子台账建设工作部署,顺应统计数字化转型趋势,推行原始记录优先电子化登记,推动统计台账朝着电子化、标准化、规范化迭代升级。明确企业要持续优化统计数字化运行环境,不断提升数据智能采集、自动汇总、高效管控能力。 五是放宽硬性约束,突出精准减负。不再对企业内部年度检查频次作硬性量化规定,把质量把控自主权交给企业,由其结合经营实际,健全内控、审核与自查机制。既为基层松绑减负,又牢牢守住源头数据真实可靠底线,推动统计监管更加科学灵活。 六是坚持基层导向,突出务实有效。本次修订立足基层统计工作实际,广泛征求吸纳基层实践经验,根据统计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疏通基层统计工作存在的矛盾,条款精简务实,更加贴合全省企业统计运行实情,进一步提升制度的适配性和落地可操作性。 原文链接: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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