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家调查队系统信息公示
专栏介绍 | ||||
| ||||
为加快推进依法统计、诚信统计,建立保障企业独立真实报送统计信息长效机制,提高调查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国家统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设立“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平台”、“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平台”,对统计上行政处罚信息、严重失信企业信息予以公示,并推送至“信用中国(山东)”网站,实施联合惩戒。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检举统计违法行为,山东国家调查队系统将依法依规认真组织查处和公示。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