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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统计系列正高级统计师职务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等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13 18:58:5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人事处 字体:[ ]

《山东省统计系列正高级统计师职务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等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精神,进一步健全统计系列高级职称层级,科学设置评价标准,加快推进统计系列人才队伍建设,拓展统计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空间,山东省统计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起草了《山东省统计系列正高级统计师职务资格标准条件(试行)》、《山东省统计系列基层高级职称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12月2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通讯地址:济南市经四路158号,山东省统计局人事处(邮编250001)。

  2.电子邮件请发至:lxl@stats-sd.gov.cn。

  联系电话:0531-86197866


附件:1.山东省统计系列正高级统计师职务资格标准条件(试行).docx

          2.山东省统计系列基层高级职称资格评价办法(试行).docx



山东省统计局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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