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意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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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中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期限的规定,《山东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将于今年6月底到期,山东省统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重新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5月1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通讯地址:济南市经四路158号,山东省统计局设管处(邮编250001)。 2.电子邮件请发至:wangminghui@shandong. cn。 联系电话:0531-861977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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