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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9 15:40:2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山东省统计局 字体:[ ]

索引号

11370000004502016L/2024-00001

文号

鲁统字〔2023〕151号

标题

山东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关于印发《山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28日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9日

有效性

现行有效

SDPR-2023-0320002


山东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

关于印发《山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鲁统字〔2023〕151号


各市、县统计局,各市、县国家调查队:

现将《山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印发给你们,请加强学习宣传,严格遵照执行。

       


山东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政策解读:简明问答--关于《山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解读

                《山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策解读

原文下载: 关于印发《山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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